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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在线教育奖励基金(全通教育)2016年度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12 浏览次数:3290

  

各有关学院、老师:

为了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动教育理念变革,促进教育教学模式创新,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特设立在线教育奖励基金(全通教育)。奖励在推动教育信息化、在线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项目团队和个人。奖励评选坚持“规范、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线教育奖励基金(全通教育)奖励设置

(一)在线教育奖励基金(全通教育)优秀个人奖

1.评选教育信息化突出贡献校长/局长奖五位,每人奖金20万元。

2.评选教育信息化优秀校长/局长奖100位,每人奖金5万元。

(二)在线教育奖励基金(全通教育)优秀项目奖

 1.评选教育信息化优秀项目60个,每项奖励5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在线教育奖励基金(全通教育)优秀个人奖授予我国普通高等院校、中小学、职业院校和继续教育院校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信息化工作负责人:

1.在坚持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育中广泛、深入应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突出个人;

2.在慕课(注: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 MOOC >)建设与应用方面大力推进,勇于探索、创新、实践,在促进基于慕课的混合式教学领域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人。

(二)在线教育奖励基金(全通教育)优秀项目奖授予如下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可以为学校或其它企事业单位):

1.在教育信息化其它领域的研究与实践中,取得重要成果;

2.在在线教育、混合式教学政策制订与组织管理工作中取得重要成果;

3.在慕课(注: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领域课程建设、应用、推广、研究及相关工作中取得重要成果。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者必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在线教育奖励基金(全通教育)优秀个人奖申报表》(一式2份)、《在线教育奖励基金(全通教育)优秀项目申报表》(一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版,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申报材料由科研科统一汇总后报送至社科院。

(二)在线教育奖励基金(全通教育)优秀项目奖实行不限额申报,学院需对申报个人及项目进行排序并统一报送,奖励基金不接受个人单独报送。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二)所递交材料不退回;

(三)若发现材料造假者,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并于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网站公示。

五、材料审核及评审

(一)中心秘书处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二)在线教育奖励基金(全通教育)评审委员会进行最终评审。评审结果将在中心官方网站进行公示。评审结束后,中心将组织颁奖仪式,向获奖个人、项目团队颁发证书,发放奖金。

六、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1026日,逾期不予受理。

 

社科院联系人:徐蕾

联系电话:057188981068

Email: zdxulei@zju.edu.cn

 

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10-62772165

Email: awards@rcoe.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液晶大楼24200

 

    附件1在线教育奖励基金(全通教育)优秀个人奖申报表

    附件2在线教育奖励基金(全通教育)优秀项目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