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年度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立项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老师:
2016年浙江省社科联研究课题项目评审工作已结束,我校立项省社科联研究课题4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浙江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立项名单
序号 | 编号 | 课题名称 | 负责人 | 所在单位 | 预期成果形式 | 计划完成时间 | 立项 类别 |
1 | 2016N23Z
| 乌托邦研究与西方修辞学发展 | 杨晓雅
| 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 | 论文
| 2016.12
| 重点
|
2 | 2016N49Y
| 吐鲁番出土儒家经籍整理研究 | 许建平
| 人文学院 | 专著
| 2017.9
| 一般
|
3 | 2016N34M
| 历史与历史阐释——美国非裔小说对美国南方重建的书写 | 李蓓蕾
| 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
| 论文
| 2017.3
| 立项不资助
|
4 | 2016N35M
| 当代哲学视角下的马拉美诗歌研究 | 潘博
| 人文学院 | 论文
| 2016.12
| 立项不资助
|
二、资助经费
重点课题资助额度为10000元/项;一般课题资助额度为5000元/项。资助经费在2016年经费到位以后,采用一次性拨付方式拨付到管理单位。立项不资助课题,请自筹经费。
三、结题要求
根据课题预期成果形式,结题条件为:①成果形式为专著的,须正式公开出版;②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其中重点课题成果必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期刊级别参照浙江大学期刊标准);③研究报告须被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有关实际工作部门肯定并采纳吸收或获得地市级或厅局级三等奖以上奖励;在媒体上发表产生较大的、良好的社会反响。④预期成果形式为两种以上的,以最能体现课题设计内容的成果为主。课题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研究课题成果”字样及该课题编号。未注明者,一律不作为课题研究成果,不予结题。
提出验收、结题申请时,请到校行政服务办事大厅(紫金港校区纳米楼)一楼111室7号窗口,递交以下材料:①《浙江省社会科学研究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1份(附件1)。②研究成果: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论文的,提交成果1式1份;成果形式为专著的,提交正式出版的著作5本。③相关证明材料:1式1份。包括成果发表所在刊物的复印件(封面、目录及文章)、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部门采纳吸收的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复印件需经课题承担单位或推荐单位与原件对比确认并盖章认可。④成果要报以电子版(word)(发至zhuly@zju.edu.cn )。
在预计完成时间内未能通过审核结题的,课题组应继续进行课题研究,之后一年内重新申请结题。仍未通过者,按项目未完成处理,省社科联将予以注销,并收回课题资助经费,该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联课题。
四、成果转化
各课题组、课题承担单位或推荐单位应采取积极措施,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对课题成果的宣传、应用、推广等转化工作。
课题成果(阶段性成果)去向为“送交相关领导批阅”或“提交相关部门应用”的,请课题组在向有关部门报送的同时,及时报送省社科联。省社科联将根据成果的内容和质量,择优整理摘编通过《浙江社科要报》,呈报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参考。
社科院联系人:徐蕾
联系电话:88981068
Email:zdxulei@zju.edu.cn
省社科联联系人:杨希平、王三炼
联系电话:88055086、87053203
Email:zjsslxhc@vip.163.com;
通信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2号省计算机研究所B404,B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