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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阐释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1-12 浏览次数:3853


各有关单位、老师: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围绕深入研究阐释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列出一批重大项目选题,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次重大项目招标共确定32个课题研究方向,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确立1项中标课题;资助经费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每项60-80万元。

二、投标资格要求

1首席专家只能为一名,且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课题首席专家投标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申请教育部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3首席专家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

三、投标课题要求

1.本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为研究方向和范围(附后),投标者要据此设计具体题目。题目设计不能宽泛,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体现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特别是子课题设计不能大而全,要抓住几个关键问题,体现针对性。子课题数量一般不得超过5个。

2.完成时间一般为2年。

四、投标纪律要求

1.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如果中标,一律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2.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果中标,子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

3.投标者可根据课题研究内容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课题评审组织者将根据评审工作的实际需要予以考虑。

五、时间安排

20151118日(周三)前,各单位将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姓名和选题报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51120日(周五)前,社会科学研究院明确项目申报负责人和选题;

20151228日(周一)前,项目申报负责人将《投标书》初稿电子版发到各学院科研科和社会科学研究院初审;

20151231日(周四)前,各学院科研科组织相关领域专家项目对《投标书》进行会议评审;

201617日(周一)前,项目申报首席专家将纸质版《投标书》(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原件中夹《附表样式》)一式十份,电子版《投标书》(word形式)及《投标材料汇总清单》(excel形式)电子版各一份交至社会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程丽、郑杰欣

联系电话:88208799

电子邮箱:zhengjx@zju.edu.cn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51112

 

附选题方向列表:

1.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研究

2.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我国发展环境研究

3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研究

4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五大理念提出的时代背景及其内涵和要求研究

5.坚持创新发展研究

6.坚持协调发展研究

7.坚持绿色发展研究

8.坚持开放发展研究

9.坚持共享发展研究

10.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研究

11.未来五年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研究

12.提高发展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研究

13.拓展发展新空间研究

14.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研究

15.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研究

16.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研究

17.培育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先进制造基地和经济区研究

18.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研究

19.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研究

20.实施网络强国战略研究

21.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研究

22.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研究

23.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研究

24.建立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的市场化机制研究

25.建立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研究

26.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研究

27.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的实施效应及跟踪评估研究

28.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研究

29.打造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开放的全面开放新格局研究

30.积极参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谈判研究

31.提高我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研究

32.提高党领导发展能力和水平研究

 

附件一: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三批)投标申请书

附件二: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三批)投标材料汇总表

附件三:附表样式




各有关单位、老师: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围绕深入研究阐释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列出一批重大项目选题,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次重大项目招标共确定32个课题研究方向,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确立1项中标课题;资助经费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每项60-80万元。

二、投标资格要求

1首席专家只能为一名,且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课题首席专家投标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申请教育部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3首席专家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

三、投标课题要求

1.本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为研究方向和范围(附后),投标者要据此设计具体题目。题目设计不能宽泛,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体现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特别是子课题设计不能大而全,要抓住几个关键问题,体现针对性。子课题数量一般不得超过5个。

2.完成时间一般为2年。

四、投标纪律要求

1.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如果中标,一律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2.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果中标,子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

3.投标者可根据课题研究内容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课题评审组织者将根据评审工作的实际需要予以考虑。

五、时间安排

2015年11月18日(周三)前,各单位将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姓名和选题报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5年11月20日(周五)前,社会科学研究院明确项目申报负责人和选题;

2015年12月25日(周一)前,项目申报负责人将《投标书》初稿电子版发到各学院科研科和社会科学研究院初审;

2015年12月31日(周四)前,各学院科研科组织相关领域专家项目对《投标书》进行会议评审;

2016年1月7日(周一)前,项目申报首席专家将纸质版《投标书》(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原件中夹《附表样式》)一式十份,电子版《投标书》(word形式)及《投标材料汇总清单》(excel形式)电子版各一份交至社会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程丽、郑杰欣

联系电话:88208799

电子邮箱:zhengjx@zju.edu.cn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5年11月12日

 

附选题方向列表:

1.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研究

2.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我国发展环境研究

3.“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研究

4.“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五大理念”提出的时代背景及其内涵和要求研究

5.坚持创新发展研究

6.坚持协调发展研究

7.坚持绿色发展研究

8.坚持开放发展研究

9.坚持共享发展研究

10.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研究

11.未来五年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研究

12.提高发展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研究

13.拓展发展新空间研究

14.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研究

15.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研究

16.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研究

17.培育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先进制造基地和经济区研究

18.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研究

19.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研究

20.实施网络强国战略研究

21.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研究

22.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研究

23.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研究

24.建立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的市场化机制研究

25.建立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研究

26.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研究

27.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的实施效应及跟踪评估研究

28.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研究

29.打造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开放的全面开放新格局研究

30.积极参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谈判研究

31.提高我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研究

32.提高党领导发展能力和水平研究

 

附件一: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三批)投标申请书

附件二: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三批)投标材料汇总表

附件三:附表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