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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6年度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性立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16 浏览次数:4650

    

各有关学院、老师:

  经专家评审,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2016年度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性课题资助课题我校立项5项,现予以公布:

课题编号

课题名称

预期成果形式

负责人

工作单位

完成时间

Z16YD027

"十三五“时期杭州特色的小镇发展研究

研究报告

傅东黎

建筑工程学院

2016-5-31

Z16JC042

回应话语中的句法—韵律界面研究

论文

周晓君

人文学院

2016-11-30

Z16JC105

剑桥大学汉学家慕阿德研究

论文

丁光

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

2016-11-30

Z16JC106

浙商精英与近代中国金融危机的应对及经验

论文

尤云弟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6-11-30

Z16JC111

艾滋病虚拟社区的话语形态与社会互动

论文

胡雨濛

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

2016-11-30

2016年度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资助课题立项后先拨付6000元前期研究经费,后续经费待结题评审确定等级后予以拨付。申请结题时,市社科规划办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评审,确定相应等级。等级划分为4档,即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以下情况之一可直接确定为优秀等级:(1)按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标准,在国内一级期刊以上发表;(2)省、市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主要领导批示,或为省、市党委、政府重要文件采纳(相关部门出具证明);(3)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上。

资助课题成果结题评审为优秀的为重点课题,良好和合格的为一般课题。“学科共建”课题、自筹经费课题达到优秀等级的追认为资助课题一般课题。如结题评审等级为不合格,则取消立项。

2016年度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为: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5万元,一般课题按结题评审良好、合格等次每项分别资助1万元和6000元。“学科共建”课题、自筹经费课题达到优秀等级追认为资助课题一般课题的,资助1万元。

2016年起,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结题申请的受理时间集中在每年的5月和11月进行,其他时间不再受理(2014年及以前立项的课题除外)。2016年度常规性课题的结题条件为:基础理论类课题的最终成果必须为论文或专著,其中论文完成时限为1年(20161130日前),专著为2年(20171130日前)。申请结题条件为:论文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物(或本市公开出版物)发表,专著公开出版。应用对策类课题的最终成果必须为研究报告,完成时限为2016531日,成果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才能申请结题:(1)获得省、市领导批示;(2)被省、市党委、政府部门采纳;(3)在市社科联(院)期刊《杭州学刊》发表或被《杭州蓝皮书》《杭州都市圈蓝皮书》采用,或在本市、本省公开出版物发表;(4)被市委《杭州信息·决策参考》、市政府《杭州政务·调查研究》和市社科联(院)《成果要报》选用。

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成果的出版、发表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呈送时,应在成果醒目位置注明“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成果”等字样,无此字样,市社科规划办不承认其为市社科规划课题研究成果。课题结题申请需通过杭州社科门户网站《结题管理系统》办理。  

请课题负责人认真阅读《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协议书》(见附件),填写相关内容。特别注意:(1)立项协议书A4纸双面打印。(2)课题负责人需手写签名,不得打印。(3)学科共建课题、自筹经费课题在“资助经费”栏填写“学科共建”或“自筹经费”。课题负责人将填好的协议书一式三份在1219日前递交社科院报送市社科规划办。市社科规划办审核、盖章后将两份协议书寄回到社科院,课题负责人保管一份,社科院一份存档。逾期无故未签定协议者,视为放弃该课题立项。协议书内容如与申报表中的相关内容有出入,则以协议书为准。

 

社科院联系人:徐蕾

联系电话: 88981068

电子信箱:zdxulei@zju.edu.cn

 

市规划办联系人:费勤龙 张曾逸

联系电话:85811345 85811052

电子邮箱:hzskghb@tom.com

地址:延安路472号市府综合办公楼3号楼9

 

附件: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