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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与建设工程”(第二批、第三批)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08 浏览次数:3359

各有关学院、老师: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与建设工程”(以下简称“马工程”)的课题管理工作,根据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与建设工程专项课题管理办法,现就“马工程”第三批、去年未中检的第二批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115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课题负责人填写的《中期检查报告书》(学院盖章)一式一份,并附相应阶段性成果。

2、完成部分的书稿打印稿一份。

3、请同时将《中期检查报告书》电子版发送至zhoushi@zju.edu.cn

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总结并合理安排好下一阶段的研究工作。社科院将对各项目的中期检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拨付第二笔经费。不按规定报送中期检查报告或经检查不合格的,将暂停拨款。


社科院联系人:周石

联系电话:88208796

Email:zhoushi@zju.edu.cn


附件中期检查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