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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与建设工程专项课题(第四批)公开招标的通知(更新)

发布时间:2016-01-11 浏览次数:3485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将习近平重要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与实践经验的研究相结合,现启动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与建设工程专项(第四批)暨“习近平重要思想研究专项课题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与基本问题研究

    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创新理论与创新实践研究

    3. 习近平思想体系研究

    4. 习近平思想专题研究

    5. 习近平在浙江的理论和实践研究

    6. 浙江改革开放中涌现出的创新实践与创新思想研究

    7. 后小康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布局研究

     8.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申报课题的选题应符合课题指南的要求,申请者需依据指南所规定的研究范围和方向,自行设计具体题目。

二、申报者要求

申请课题的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在编教师,原则上要求45周岁以下。

三、注意事项

1.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两年,最终成果形式要求为书稿,字数一般不少于18万字。

2.课题的最终成果由社会科学研究院与浙江大学出版社协商统一装帧出版。申请本课题视为认同此出版单位与出版方式,课题负责人不得擅自出版课题最终成果。

3.目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论著、技术文件、专利、成果报道等应注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  

四、资助经费

      每个课题资助经费5-10万元左右。立项后首拨60%,中检通过后拨付20%,结题后拨付20%

五、申报安排

      1.项目申报书用A4纸双面印制装订,一式六份,于2016122日前,由所在学院审核盖章后统一交至社科院。同时将电子版发至:zhoushi@zju.edu.cn

      2.社科院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名单,并将评审结果在网上进行公示。

 

社科院联系人:周石

联系电话:88208796

Email:zhoushi@zju.edu.cn


 

附件1: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与建设工程专项课题申报书

附件2: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与建设工程专项课题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