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
各有关单位、老师:
经文化部和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共15个招标选题,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只确定1项中标课题。资助强度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60-80万元。
二、投标资格要求
1.每个课题组可且只可设置1名首席专家。首席专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申请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首席专家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
三、投标课题要求
1.投标课题组须按《招标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投标,自选课题不予受理。
2.投标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大型文献典籍整理、丛书编纂等规模较大的课题,可根据实际需要设定子课题数量。
3.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3-5年内完成,部分研究任务艰巨、规模较大、周期较长的课题可分期完成,完成时限不作统一规定。
4.预期研究成果的规模和数量应科学合理,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多出精品力作,避免重复出版;最终成果为大型文献典籍整理、多卷本专著、系列丛书等形式的,应注意编纂体例的科学性和统一性。
四、投标纪律要求
1.拟定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前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子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
2.投标课题组可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评审工作的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五、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2016年1月29日(周五)前,各单位将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姓名和选题报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6年2月1日(周一)前,社会科学研究院明确项目申报负责人和选题;
2016年2月29日(周一)前,项目申报负责人将《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投标书》(即《投标书》,见附件)电子版发到各学院科研科和社会科学研究院初审;
2016年3月4日(周五)前,各学院科研科组织相关领域专家项目对《投标书》进行会议评审;
2016年3月10日(周四)前,项目申报首席专家将纸质版《投标书》(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十份,电子版《投标书》(word形式)及《投标材料汇总清单》(excel形式)电子版各一份交至社会科学研究院。
社科院联系人:程丽、郑杰欣
联系电话:0571-88208799
电子邮箱:zhengjx@zju.edu.cn
文化部联系人:张帆、邱邑洪
联系电话:010-84019554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6年1月19日
附招标选题:
1.习近平文艺工作座谈会讲话精神研究
2.中华美学与艺术精神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3.戏曲剧本创作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4.全球化语境下的中国电影创新发展与评价体系研究
5.中国传统音乐表演体系研究
6.中国社区与广场舞蹈研究
7.当前中国美术创作重大问题研究
8.中国设计思想及其当代实践研究
9.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
10.我国文化艺术市场信用体系与管理模式研究
11.文化产业的金融支持体系研究
12.新农村建设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研究
13.“一带一路”战略中的新疆民族艺术与国家认同研究
14.网络文艺发展研究
15.海外智库中的中国文化形象研究
附件1:《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投标书》
附件2:《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投标材料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