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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变更批复情况及报送结项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2 浏览次数:3162

 

各有关学院、老师:

2015年我校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教育部社科司下发的《教育部社科司关于清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5]167号),对2010年批准立项的未能按时结项的项目进行了集中清理。项目责任人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的规定程序提出了结项申请,教育部社科司对结项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我校目前有10个项目的变更申请获得批复(详见附件)。

本次批准同意延期完成的项目,相关学院科研科要督促项目责任人严格按照批复的延期时间完成项目并报送结项材料,到期仍未完成者,教育部社科司将一律予以撤项。

凡被撤销的项目,项目责任人须退回已拨付经费,由学校计划内财务账户原渠道返回教育部账户;被撤销项目责任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部社科研究各类项目。学院科研科应加强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跟踪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按期保质完成。 

 

社科院联系人:徐蕾

联系电话:88981068

E-mailzdxulei@zju.edu.cn

 

附件: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变更批复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