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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教育部美育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16 浏览次数:3191

 

各有关单位、老师:            

为进一步增强教育科学研究为教育实践服务的针对性,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现将申报2016年度教育部美育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申请者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申报项目要切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等精神,着眼于学校美育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高针对性,增强前瞻性;紧贴教育改革发展大局,加强对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注重时效性。

2016年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开展研究:

1.学校美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

2.学校美育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艺术研究

3.美育对人全面发展影响研究

4.采取多种途径破解学校美育师资设备短缺问题研究

5.学校美育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建设研究

6.中小学校美育评价制度试点推进研究

7.中小学生艺术教育工作坊活动模式研究

8.高师美术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9.高师音乐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10.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大学生音乐教育教学能力研究

11.中小学美育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研究

12.全国农村艺术教育实验县学校文体工作研究

项目管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设重大、一般选题若干。申请者应该根据上述要求,结合自身的研究专长拟定选题,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研究周期为1年,最终成果应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等。研究成果反映实际、符合规范、注重创新、有所建树。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者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科研机构或高等学校的在岗教师、科研人员或有关业务干部,能够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二)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申请者应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按照出成果、出人才的原则,组建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所列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申请者请参照《教育课题研究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管理项目研究经费。

四、申报程序

以学院为单位于2016621日前,按要求将以下材料统一报送社科院:

1.2016年度美育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报统计表》(见附件1,一下简称《统计表》)纸质件1份,同时发送电子文本至zdxulei@zju.edu.cn

2.《教育专项任务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纸质件6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同时发送电子文本至zdxulei@zju.edu.cn

3.包括《统计表》《申报表》电子版的光盘1张,盘面标明“浙江大学”和“美育项目”字样。

五、其他事宜

(一)各单位提交的《统计表》《申报书》纸质件、电子版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二)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请资格,并向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

(三)各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写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社科院联系人:徐蕾

联系电话:0571-88981068

Emailzdxulei@zju.edu.cn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013021933507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中财大厦9911房间

邮编:100081

 

附件12016年度美育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报统计表

附件2教育专项任务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