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项目中检

关于开展2014、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12 浏览次数:3057

各有关学院、老师: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4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中期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20142015年立项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及2013年立项的未参加过中期检查的本专项项目应全部参加本次中期检查。

二、中期检查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期检查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如论文已交杂志社待发或著作已交出版社待出,须提供相关单位的用稿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期检查材料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 “中后期管理系统已经开通,请学院协助、督促项目责任人登录社科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中检报告书》,并在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及重大事项变更信息(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填报)。社科院对中检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如有重大事项变更申请,在线审核重大事项变更申请表。

3.报送材料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2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4.在线填报信息及社科院在线审核截止日期:201692日。请项目负责人在此日期前在线填报中检信息。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1698日。请各学院在此日期前将审核无误的纸质材料交到社科院。 

四、其他有关要求

1.本次中期检查审核未通过的项目,暂停拨付二期经费,且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期检查,如仍未通过下一年度中期检查,将予以撤项处理。因故不能参加本次中期检查的,须在线填报《重大事项变更申请表》,经批准后,参加下一年度中期检查。

2.2013年立项的项目,若本次仍未按要求参加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不合格的,将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予以撤项。

五、中期检查注意事项

中检结果将在社科网公布。通过中检的项目由教育部财务司拨付二期经费。 

 

社科院联系人:

徐蕾    0571-88981068   zdxulei@zju.edu.cn

 

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联系人:

马守磊,010-5930023359300224(传真)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冰窖口胡同2号,中国工程院一局教育办

邮编100088

 

附件1教育部人文社科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中期检查报告书

附件22014、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项目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