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7年度省社科联研究课题和出版资助立项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老师:
2017年度浙江省社科联研究课题和出版资助立项项目的评审工作已结束,我校立项省社科联研究课题1项、省级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金资助项目4项:
2017年度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立项名单
项目编号 | 课题名称 | 负责人 | 所在单位 | 预期成果形式 | 计划完成时间 | 立项 等级 |
2017Z11 | 中小学教师专业学习社群发展面临的挑战与应对策略研究 | 张佳 | 教育学院 | 论文 | 2017.12 | 重点 |
2017年度省级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金资助项目名单
项目编号 | 著作名称 | 作者 | 所在单位 | 总字数 | 资助 等级 |
2017CBZ02 | 帝国、战争与殖民地医疗卫生——伪满洲国医疗卫生事业研究 | 赵晓红 | 人文学院 | 22 | 全额 |
2017CBZ06 | 司法假定及其检验 | 韩振文 | 光华法学院 | 19 | 全额 |
2017CBZ07 | 教师专业学习社群:特点、发展与影响 | 张佳 | 教育学院 | 23.5 | 全额 |
2017CBZ11 | 浙江现代十大家诗词赏析 | 丁茂远 | 人文学院 | 30 | 全额 |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省社科联研究课题
(一)立项协议书。课题组负责人用计算机填写《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研究课题立项协议书》(附件1,下称协议书)相关内容,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报送所在单位科研科,科研科汇总《协议书》后,于2016年9月21日前递交社科院。逾期未签订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该课题立项。协议书与申报表如有内容出入的,以协议书为准。
(二)资助经费。重点课题资助额度为10000元/项,一般课题资助额度为5000元/项,立项不资助课题经费自筹。
(三)结题要求。根据课题预期成果形式,结题条件为:①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其中重点课题成果必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期刊级别参照浙江大学期刊标准);②成果形式为专著的,须正式公开出版;③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须被市级(不含县级市)以上党委政府、有关实际工作部门肯定并采纳吸收,或获得市级(不含县级市)或厅局级三等奖以上奖励;在媒体上发表产生较大的、良好的社会反响;④预期成果形式为两种以上的,以最能体现课题设计内容的成果为主。课题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研究课题成果”字样及该课题编号。未注明者,一律不作为课题研究成果,不予结题。
课题负责人在课题完成后要及时向所在单位科研科申请结题,结题材料经社科院审核后统一向省社科联社团处报送。结题程序和所需表格等可在“浙江社科网”上查询、下载。
(四)成果转化。各课题组、课题承担单位应采取积极措施,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对课题成果的宣传、应用、推广等转化工作。课题组在向有关部门报送课题成果(阶段性成果)的同时,也请报送省社科联。省社科联将根据成果的内容和质量,择优整理摘编《浙江社科要报》,呈报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参考。
课题组应按申报设计内容,按时认真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所在单位科研科要担当起课题管理的责任,督促课题组负责人按照《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按时高质量地完成研究任务,及时报送课题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
二、关于省级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金资助项目
(一)立项协议书。出版资助作者用计算机填写《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立项协议书》(附件2,下称协议书)相关内容,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报送所在单位科研科,由科研科汇总《协议书》后,于2016年9月21日前递交社科院。逾期未签订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该出版资助项目立项。协议书与申报表中相关内容出入的,以协议书为准。
(二)资助经费。全额资助经费人民币40000元/部,部分资助经费人民币20000元/部。
(三)出版事宜。全额资助学术著作指定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西大街甲158号,联系编辑田文,手机136 7104 3489,邮箱tianwen64047920@163.com),请全额资助作者自行与编辑联系相关事宜并签好出版合同。部分资助作者请自行联系出版社并签好合同。请各作者和所在单位科研科严格遵照《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立项协议书》执行,并于2016年12月28日前,将出版社的正式出版合同复印件1份递交社科院,统一报送省社科联社团处。
社科院联系人:徐蕾
联系电话:0571-88981068
E-mail:zdxulei@zju.edu.cn
省社科联社团处联系人:杨希平、陈新,李炎炎
联系电话:0571-8805 5086 0571-8805 5087
E-mail:zjsslxhc@vip.163.com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省计算机所B404,B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