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部2012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8 浏览次数:2484
各有关学院、老师:
根据教技司[2016]78号和教技司[2016]79文件精神,2012年度批准立项的教育部创新团队和“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期已经结束。按《“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要求,资助期结束后应进行结题验收,验收采用会议答辩方式进行。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请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总结报告》(附件1)和《工作总结简表》(附件2),经费决算表加盖财务负责人、审计负责人签章,其余公章由学校统一盖。
各位负责人的《总结报告》纸质版本一式两份和《工作总结简表》的电子文本,由学院科研科统一汇总后于9月23日下班前上交至社科院。集中验收会议安排另行通知。
2012年立项的新世纪优秀人才经费均由所在学部或985平台配套,如项目负责人获得资助且分配单独经费卡号的,请在总结报告的决算表中如实列支清单后至校财务处和审计处盖章;如未获得单独经费卡号或未获得配套经费的项目负责人,请在总结报告的决算表中各项栏目填0,后至校财务处和审计处盖章。
联 系 人:徐蕾
联系电话:88981068
电子邮箱:zdxulei@zju.edu.cn
附件3: 结题验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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