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7年省社科联社科普及课题和出版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老师:
2017年浙江省社科联社科普及课题和出版资助项目评审工作已结束。我校立项省社科联社科普及立项不资助课题1项:
课题编号 | 课题名称 | 负责人 | 职称 | 所在单位 | 成果形式 | 完成时间 |
17ZC02 | 《两浙金石志》选读 | 岳晓峰 | 中级 | 人文学院 | 读本 | 2017.6 |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经费资助
立项不资助课题,请自筹经费。
2.结题要求
各立项课题组负责人要合理安排时间,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课题研究。课题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浙江省社科联社科普及课题成果”字样。未注明者,不作为课题成果,不予验收结题。
课题完成后,课题组负责人应及时将最终成果3份和《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社科普及课题成果鉴定表》1份(可从http://www.zjskw.gov.cn/下载),一并送交紫金港校区行政服务办事大厅纳米楼111室14号社科院窗口办理鉴定、结题手续。课题成果已经正式出版的,可免于鉴定,准予结题;其余成果须由2名非本单位正高职称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鉴定后,交紫金港校区行政服务办事大厅纳米楼111室14号社科院窗口,报送省社科联科普处验收通过,方可结题。
在预计完成时间内未能通过审核结题的,课题组应继续进行课题研究,之后一年内重新申请结题。仍未通过者,按课题未完成处理,省社科联将予以注销,并收回课题资助经费,该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联课题。
紫金港校区行政服务办事大厅纳米楼111室14号窗口
社科院联系人:朱莲英
联系电话:88981602
Email: zhuly@zju.edu.cn
省社科联联系人:楼一沩, 郁兴超
联系电话:0571-87057499,87057482
E-mail:sklkpc@163.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2号省计算所A5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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