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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7年度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性立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28 浏览次数:3357

 

各有关学院、老师:

经专家评审,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2017年度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性课题共立项200项,其中资助课题120项,学科共建课题20项,自筹经费课题60项。其中我校资助课题立项2项,现予以公布:

课题编号

课题名称

预期成果形式

负责人

工作单位

完成时间

Z17YD029

医养结合视角下杭州市长期护理保险产品设计及应用研究

研究报告

邹小芃

经济学院

2017-5-28

Z17JC037

《苍颉篇》字词考释及文本复原

论文

岳晓峰

人文学院

2017-11-28

2017年度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资助课题立项后先拨付6000元前期研究经费,后续经费待结题评审确定等级后予以拨付。申请结题时,市社科规划办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评审,确定相应等级。等级划分为4档,即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结题成果若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直接确定为优秀等级:(1)按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标准,在国内一级期刊以上发表;(2)被省、市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主要领导批示,或被省、市党委、政府重要文件采纳(相关部门出具证明);(3)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上。

资助课题成果结题评审为优秀的为重点课题,良好和合格的为一般课题。“学科共建”课题、自筹经费课题达到优秀等级的追认为资助课题一般课题。如结题评审等级为不合格,则取消立项。

2017年度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为: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5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1万元。“学科共建”课题、自筹经费课题达到优秀等级追认为资助课题一般课题的,资助1万元。

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结题申请的受理时间集中在每年的5月和11月进行,其他时间不再受理。2017年度常规性课题的结题条件为:基础理论类课题的最终成果必须为论文或专著,其中论文完成时限为1年(20171128日前),专著为2年(20181128日前)。申请结题条件为:论文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物或本市公开出版物发表,专著公开出版。应用对策类课题的最终成果必须为研究报告,完成时限为2017528日,成果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才能申请结题:(1)获得市级以上领导批示;(2)被市级以上党委、政府部门采纳;(3)在市社科联(院)期刊《杭州学刊》发表,或被《杭州蓝皮书》《杭州都市圈蓝皮书》采用,或在本市级、本省级或中央部级以上公开出版物发表;(4)被市委《杭州信息•决策参考》,或市政府《杭州政务•调查研究》,或市社科联(院)《成果要报》录用。

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成果的出版、发表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呈送时,应在成果醒目位置注明“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成果(含课题编号)”等字样,无此字样,市社科规划办不予受理结题申请。课题结题申请需通过杭州社科门户网站《结题管理系统》办理。  

请课题负责人认真阅读《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协议书》(见附件),填写相关内容。特别注意:(1)立项协议书用A4纸双面打印。(2)课题负责人需手写签名,不得打印。(3)学科共建课题、自筹经费课题在“资助经费”栏填写“学科共建”或“自筹经费”。课题负责人将填好的协议书一式三份报送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核对课题负责人所填写的内容,确认无误后在课题承担单位处加盖公章。协议书一式三份于1216日前递交社科院。市社科规划办审核、盖章后将两份协议书寄回到课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课题负责人保管一份,科研管理部门一份存档。逾期无故未签定协议者,视为放弃该课题立项。协议书内容如与申报表中的相关内容有出入,则以协议书为准。

课题承担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研究的管理,督促课题负责人按时高质量地完成研究任务。

社科院联系人:徐蕾

联系电话: 88981068

电子信箱:zdxulei@zju.edu.cn

 

市社科规划办联系人:张曾逸

联系电话:85811052

电子信箱:hzskghbtom.com

地址: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D810室(请使用EMS快递

邮编:310026

 

附件1立项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