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年度杭州市社科规划 “政协文史研究”和“杭州中外交流历史文化研究” 专项立项课题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老师:
经专家评审,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2016年度杭州市社科规划“政协文史研究”和“杭州中外交流历史文化研究”专项课题共立项12项,其中我校立项2项,现予以公布:
专项类别 | 课题编号 | 课题名称 | 负责人 | 所在单位 | 课题类别 |
杭州中外交流历史文化研究 | 2016WSJL2 | 从中东到杭州:宋元时期杭州穆斯林移民研究 | 马娟 | 人文学院 | 重点课题 |
杭州中外交流历史文化研究 | 2016WSJL6 | 日本入宋僧成寻在杭州的佛教交流活动 | 王海燕 | 人文学院 | 一般课题 |
上述专项课题资助经费标准为:重点课题每项1.5万元;一般课题每项1万元。资助经费在课题立项后由市政协一次性拨付。课题最终成果形式为学术论文,字数不少于20000字,课题完成时间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届时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研究成果评审。
本次各类专项课题研究目的性强,成果去向明确,时间紧,不接受延期申请,到期未完成者,一律撤题。专项课题完成后,课题立项单位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最终成果的评审和鉴定。
请各课题承担者认真阅读《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协议书》,填写相关内容。特别注意:(1)立项协议书用A4纸双面打印。(2)课题负责人需手写签名,不能打印。课题负责人将填好的协议书一式四份报送所在单位科研科,由各单位科研科核对课题负责人所填写的内容,确认无误后,协议书一式四份于12月22日前递交社科院报送市社科规划办,市社科规划办审核、盖章后将两份协议书寄回到社科院,课题负责人保管一份,所在单位科研科一份存档。逾期无故未签订协议者,视为放弃该课题立项。协议书内容如与申报表中的相关内容有出入,则以协议书为准。
课题承担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研究的管理,督促课题负责人按时高质量地完成研究任务。
社科院联系人:徐蕾
联系电话:88981068
Email:zdxulei@zju.edu.cn
杭州市规划办联系人:张曾逸
联系电话: 85811052
Email:hzskghb@tom.com
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D座810室(请使用EMS快递)
邮政编码:310026
附件:立项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