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项目结题

关于集中清理2011年前(含2011年)省社科联课题(含科普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9 浏览次数:3345

 

各有关学院、老师:

为切实加强省社科规划课题和省社科联课题的管理,严肃科研纪律,推动课题负责人按期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根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等有关课题管理规定,省社科联现决定对2011年前逾期未结题的课题进行统一清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1年前(含2011年)立项、至今未按计划结题的省社科联课题(含科普课题)。

二、工作要求

1.请有关学院科研科于201751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相关结题材料递交社科院。

2.省社科联课题结题要求和报送材料要求

参看相关课题管理办法和课题立项文件及《浙江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结题手续》:http://rwsk.zju.edu.cn/index.php?c=Index&a=detail&catid=101&id=8986

3.省社科联社科普及课题结题要求和报送材料要求

省社科联社科普及课题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浙江省社科联社科普及课题成果。未注明者,不作为课题成果,不予验收结题。提交的结题材料包括:

最终成果3份和《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社科普及课题成果鉴定表》1份(见附件)。课题成果已经正式出版的,可免于鉴定,准予结题;其余成果须由2名非本单位正高职称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鉴定后,交社科院上报,通过省社科联科普处验收后,方可结题。

届时未提交达到结题条件的课题材料的,一律作撤题处理,并按相关课题管理规定,不再拨付预留经费,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同类课题。其中,列入清理范围的省社科联课题,不论是否在截止时间前结题,一律不再拨付预留经费。

本次课题清理特别是撤题情况将与课题立项工作挂钩。请各学院进一步加强省社科联课题的管理,重视本次课题清理工作,督促课题负责人发扬优良学风,珍惜学术声誉,在规定时间内拿出高质量成果。

注:2011年前(含2011年)立项至今未完成结题的省社科联课题(含科普课题)清单另行通知相关学院科研科

 

社科院联系人:徐蕾

E-Mailzdxulei@zju.edu.cn

联系电话:88981068

 

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的联系处室:社团处,联系人:杨希平

联系电话: 88055086

 

省社科联科普课题的联系处室:科普处,联系人:方福明、楼一沩

联系电话:87057499

 

附件: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社科普及课题成果鉴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