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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5年前(含2015年)杭州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进行清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7 浏览次数:4086

 

各有关学院、老师:

为切实加强市社科规划课题的管理,严肃科研纪律,推动课题负责人按期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根据市委巡视组的意见和《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经市社科规划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对2015年前逾期未结题的课题进行集中清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的课题范围

2015年前(含2015年)立项的、至今未完成结题的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市社科规划办批准延期的2015年专著类课题除外)。

二、清理意见

上述课题限期在201773日前完成结题,如未能在此时间结题的,一律作撤题处理。对于被撤销的课题,将责成课题负责人退回剩余经费,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市社科规划课题。

三、结题要求

1.最终研究成果要求体例完整,字数一般要求在专著10万字、发表论文5000字、研究报告1万字以上。

1)专著须公开出版;

2)论文须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物或本市级公开出版物发表;

3)研究报告其主要内容须符合以下之一:(1)获得市级以上领导批示;(2)被市级以上党委、政府部门采纳;(3)在市社科联(院)期刊《杭州学刊》发表,或被《杭州蓝皮书》《杭州都市圈蓝皮书》采用,或在本市级、本省级或中央部级以上公开出版物发表;(4)被市委《杭州信息•决策参考》,或市政府《杭州政务•调查研究》,或市社科联(院)《成果要报》录用。

2.主要成果在正式出版、公开发表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报送时,须在醒目位置标明“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成果(含课题编号)”等字样。无此字样,市社科规划办公室不予受理结题申请。

四、结题手续

1.课题负责人登录杭州社科门户网站项目管理系统http://www.hzsk.com),在线填写、提交和打印《鉴定(验收)结题审批书》,提出结题申请,同时在学校科研服务管理系统(http://kyfw.zju.edu.cn/)提交结题申请,并按市社科规划办的要求递交相应的书面结题申请材料。遗忘账号密码可咨询社科院。

2.社科院对课题负责人的结题申请材料进行网上和书面审核,确认符合结题要求的,在《鉴定(验收)结题审批书》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将书面材料报送市社科规划办公室。

3.市社科规划办公室在同时收到课题负责人的网上和书面结题申请材料后,认真审核结题材料内容,对符合结题要求的课题颁发结题证书。(对于提交鉴定的研究报告,市社科规划办公室将组织专家鉴定,通过鉴定后颁发结题证书)

五、报送的书面结题材料及要求

1.在线打印的《鉴定(验收)结题审批书》一式2份;

2.最终成果一式4份:成果形式为论文的,要求1份为发表刊物的原件;成果形式为专著的,要求4本专著;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并申请鉴定的,要求4份,其中3份须匿名处理;

3.成果要报一式2,各项阶段性成果1份;

4.研究报告属于免鉴定的,须提交证明材料1份。

六、结题材料报送地址

紫金港校区行政服务办事大厅纳米楼11114号社科院窗口

七、截止时间为201773日,逾期恕不受理。

请各学院接到通知后,认真做好本单位涉及课题的检查督促工作,切实加强规划课题的管理,按要求及时报送结题材料、办理结题手续。

 

社科院联系人:李穆子

联系电话:88208796

Emaillimuzi @zju.edu.cn

 

市社科规划办联系人:汪欢欢

联系电话:85811331

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D810

邮编:310026

 

附件1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鉴定(验收)结题审批书

附件2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表(研究报告类)

附件3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