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受理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2015—2017年度规划课题结题申请的通知(2017年5月)
各有关学院、老师:
即日起开始集中受理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2015—2017年度规划课题结题申请。请按照《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杭社规[2016]7号)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结题申请,同时报送相应的书面结题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2015—2017年度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二、结题要求
1.最终研究成果要求体例完整,字数一般要求在专著10万字、发表论文5000字、研究报告1万字以上。
(1)专著须公开出版;
(2)论文须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物或本市级公开出版物发表;
(3)研究报告其主要内容须符合以下之一:(1)获得市级以上领导批示;(2)被市级以上党委、政府部门采纳;(3)在市社科联(院)期刊《杭州学刊》发表,或被《杭州蓝皮书》《杭州都市圈蓝皮书》采用,或在本市级、本省级或中央部级以上公开出版物发表;(4)被市委《杭州信息•决策参考》,或市政府《杭州政务•调查研究》,或市社科联(院)《成果要报》录用。
2.主要成果在正式出版、公开发表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报送时,须在醒目位置标明“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成果(含课题编号)”等字样。无此字样,市社科规划办公室不予受理结题申请。
三、结题手续
1.课题负责人登录杭州社科门户网站“项目管理系统”(http://www.hzsk.com),在线填写、提交和打印《鉴定(验收)结题审批书》,提出结题申请,同时在学校科研服务管理系统(http://kyfw.zju.edu.cn/)提交结题申请,并按市社科规划办的要求递交相应的书面结题申请材料。
2.社科院对课题负责人的结题申请材料进行网上和书面审核,确认符合结题要求的,在《鉴定(验收)结题审批书》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将书面材料报送市社科规划办公室。
3.市社科规划办公室在同时收到课题负责人的网上和书面结题申请材料后,认真审核结题材料内容,对符合结题要求的课题颁发结题证书。(对于提交鉴定的研究报告,市社科规划办公室将组织专家鉴定,通过鉴定后颁发结题证书)
4.报送的书面结题材料及要求:
(1)在线打印的《鉴定(验收)结题审批书》一式2份;
(2)最终成果一式4份:成果形式为论文的,要求1份为发表刊物的原件;成果形式为专著的,要求4本专著;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并申请鉴定的,要求4份,其中3份须匿名处理;
(3)成果要报一式2份,各项阶段性成果1份;
(4)研究报告属于免鉴定的,须提交证明材料1份。
四、结题材料报送地址
紫金港校区行政服务办事大厅纳米楼111室14号社科院窗口
五、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3日,逾期恕不受理。
社科院联系人:徐蕾
联系电话:88981068
Email:zdxulei@zju.edu.cn
市规划办联系人:汪欢欢
联系电话:85811331
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D座810室(请使用EMS快递)
邮编:310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