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
经文化部和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数量和资助额度
2018年度共发布27个重大项目招标选题,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只确定1项中标课题。资助额度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60-80万元。
二、投标资格要求
投标课题组须具备下列条件:
1.首席专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课题组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申请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同年度不能投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
三、投标课题要求
1.投标课题组须按2018年度发布的招标选题投标,自选课题不予受理。《投标书》文本要简洁、规范、清晰,不加附件。
2.投标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大型文献典籍整理、丛书编纂、数据库建设等规模较大的课题,可根据实际需要设定子课题数量。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
3.投标课题组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和动态,除必要的学术史梳理外,应着重对同类课题研究状况和他人研究成果做出分析评价,阐明投标课题的价值和意义。
4.投标课题组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投标书》要重点介绍首席专家近年来在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积累和学术贡献、同行评价和社会影响等方面情况。
5.投标课题组要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
6.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3-5年左右完成。
7.预期研究成果的规模和数量应科学合理,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多出精品力作,避免重复出版;最终成果为大型文献典籍整理、多卷本专著、系列丛书等形式的,应注意编纂体例的科学性和统一性。最终成果为学术专题数据库的,要以公益使用、开放共享为目标,避免重复建设。
四、投标纪律要求
1.投标课题组拟定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前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子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
2.投标课题组可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评审工作的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五、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1. 1月19日(周五)前,各学院将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姓名和选题报社科院。
2. 1月22日(周一)前,社科院明确项目申报负责人和选题。
3. 2月26日(周一)前,各学院完成《投标书》审查论证工作。
此阶段,请申报负责人提交完整的电子版《投标书》到本学院科研科,学院对《投标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论证。各学院审查论证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并及时通知到相关申报负责人。
4. 3月6日(周二)前,申报负责人完善《投标书》并提交申报材料。
此阶段,请各申报负责人根据审查论证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将完善的电子版《投标书》(word形式)及电子版《投标材料汇总表》(excel形式)同时发至学院和社科院;纸质版《投标书》(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10份(原件3份(在封面标明)、复印件7份)交至社科院207A。
社科院联系人:黄骏
电话:88981068
邮箱:huangjunzju@163.com
附件3: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投标材料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