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五批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8 浏览次数:2649
各有关学院、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20号)要求,经专家评议、现场考察和公示等环节,并报经省政府批复同意,认定第五批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8个(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请各入选协同创新中心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双一流”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有效对接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根据国家和省“2011计划”精神和要求,紧紧围绕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需求,明确目标和任务,突出实质性协同和实施效果,不断完善协同创新中心的组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请各协同创新中心在8月10日前报送中心4年发展规划(2018—2021年),并在今后每年年初提交中心上一年度的建设进展报告。
社科院联系人:周石
联系电话:88208799
联系邮箱:zhoushi@zju.edu.cn
附件
第五批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名单(浙江大学)
1. 浙江大学“大数据+立法研究协同创新中心”
2. 浙江大学“社会组织与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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