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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和国别史等研究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7 浏览次数:2951


各有关单位、老师:

    国家社科基金2018年起设立冷门绝学和国别史等研究专项,加强对相关领域研究的资助力度,重点资助一批研究项目。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研究领域

    重点围绕对国家战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研究投入不足的基础学科,对文化传承具有重要价值而亟需抢救的濒危学科,对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构建具有重要作用而有待加强的特色学科等。

    涉及一级学科主要包括哲学、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宗教学、民族学、语言学等人文基础学科,涵盖敦煌学、藏学、边疆史、边海防史、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历史地理学、地名学、中小国家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别史、周边外交及中外交往史、少数民族史、简牍学、古文字学、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外语小语种、因明学等学科领域。

    二、工作安排

    1.各单位征集申报意向,将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姓名和选题于612日前报社科院。

    2.申请人下载并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研究专项申请书》(附件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研究专项申报材料汇总表》(附件2)。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3份)及电子版、《汇总表》电子版报所在单位科研科。

    3.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科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初审。如单位申报数超过1项须进行排序

    4.各单位科研科于626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社科院。

    三、注意事项

    1.凡主持在研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省部级重点项目等学者,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本专项。

    2.本研究专项资助强度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30-40万元。

    3.本研究专项立项课题研究周期为3-5年。课题组应按年度提交正式发表的有分量、有深度、有较大影响力的研究成果,全国哲学社科规划办将择优在《光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国家社科基金专版和全国哲学社科规划办工作网站宣传推介。

 

    四、联系方式

    社科院联系人:沈梦冰

    电话:0571-88208796

    邮箱:mengbing@zju.edu.cn

    地址:紫金港校区西三B-207A办公室

 

附件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研究专项申请书

附件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研究专项申报材料汇总表

 

社会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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