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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8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5 浏览次数:3556

各有关院系、老师: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8年度中期检查(简称中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1.2016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2.2015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7年中检或中检未通过者。

二、中检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检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1篇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检材料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简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2018615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中检,请各有关院系协助、督促项目责任人登录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通知公告栏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简称《中检报告书》),在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及重大事项变更信息(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填报)。社科院对中检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在线打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简称《中检汇总表》),并在线审核提交重大事项变更申请表。

3.报送材料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2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4.我校在线填报信息及社科院在线审核截止日期:201879。请各院系科研科于2018713日之前报送纸质材料至社科院社科服务管理中心。

四、其他要求

1.各院系科研科要精心组织中检工作,以中检为契机切实推进项目研究工作。

2.2016年立项的项目,因故不能参加中检的,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检;本次中检审核未通过的,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检。


社科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徐蕾,0571-88981068

邮箱:zdxulei@zju.edu.cn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杰,01058802730;范明宇,01058805145

传真:01058803011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科技楼C1001室北师大社科研究管理咨询服务中心

邮编:100875


附件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附件22018年度需中检的一般项目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