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研究专项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老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指示精神,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国家社科基金设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研究专项,组织社科界、智库界集中力量开展攻关,结合防范长期风险和化解短期风险,形成一批务实管用的对策研究成果,为中央决策提供有力智力支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指示精神,针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治安全、经济发展、战略安全、主权安全、周边安全、反分裂、社会稳定、自然灾害等领取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深入开展对策研究。加强和中央决策部门对接,围绕警示长期潜伏风险和遏制短期暴露风险,主动及时报送研究成果,切实发挥研究专项为决策服务的重要作用。
二、资助标准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申请书进行政治和学术把关,以专项委托方式择优立项。资助标准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每项资助50-60万元。
三、2018年重点研究方向
1.紧紧抓住大有可为的历史机遇期研究
2.防范和抵御“颜色革命”研究
3.妥善处置中美经贸摩擦风险研究
4.防范重大国际和地区金融危机冲击研究
5.降低发生债务危机风险研究
6.建立健全我国海外利益保障体系研究
7.防范美国危害我战略安全研究
8.维护钓鱼岛主权研究
9.防范周边核安全风险研究
10.提高中印边界战略管控能力研究
11.与“三股势力”进行长期斗争研究
12.坚决防范发生重大暴恐事件研究
13.应对“台独”分裂重大风险准备研究
14.防范和遏制“港独”实力分裂活动研究
15.新形势下化解群体性事件的新机制新手段研究
16.提高防大灾救大险能力研究
四、工作安排
1.该专项实行限额申报制,我校限申报2项。请根据以上研究方向,结合学科特点和科研优势,自选题目进行申报。
2.凡有内容相近的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中国社科院创新工程重大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以及承担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研究专项课题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首席专家申请本专项工程。
3.请各学院于6月29日前将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姓名和选题报社科院。
4.请申请人于7月9日前填写并提交《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研究专项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附件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研究专项信息汇总》电子版(附件2)至所在单位科研科,科研科审查后统一报送至社科院。
5.本研究专项立项课题研究周期为两年,每半年应提交不少于2篇有分量、有深度、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决策咨询报告。
社科院联系人:李穆子
联系电话:0571-88208796
联系邮箱:limuzi@zju.edu.cn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8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