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非重大招标项目)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老师:
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有关管理规定及工作要求,现对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及内容
2015、2016、2017三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含重大转重点项目,不含单列学科项目,具体见附件),不含已经提交结项和修改复审、修改重新鉴定中的项目,今年底前预备结项的项目也可不参加年检。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18]第7号,见附件8)要求,2013年立项的年度项目应于2019年5月底前提交结项,2014年立项的年度项目应于2019年12月底前提交结项,故本次不再要求汇报研究进展情况,请各课题组尽早提交结题。
二、各课题组要求
年度检查以中期检查为重点,所有项目在研期间应进行一次中期检查,其他年度(除立项、结项年度)提交进展报告。本次进行中期检查的主要为2017年项目,以及2017年未参加中期检查的2016年项目。
(1)参加中期检查的课题组应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1),其他在研项目提交《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展报告》(附件2)。
(2)2017年项目如原定在2020年7月以后完成的(以项目申请书为准),可以在下一年度参加中期检查,但本次应提交简要项目进展报告。
(3)如有已逾期但未办理延期申请,或原定结项期在三个月内但确定届时无法提交结项等情形,需要申请延期(最长研究期限为5年)或其他变更事项的,应提交《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3)报批。
(4)计划年底前提交结项而申请本次免检的,如未按时提交,届时需作出情况说明,无正当理由或未予说明的,公开通报批评并记入课题申报诚信档案。
三、各单位科研科要求
(1)鉴于近年项目逾期和结项修改复审、被终止情况越来越严重,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年度检查,推进项目研究,根据各自实际组织年检,具体形式自定,但应确保应检尽检;要认真分析本单位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运行情况;要宣传有关新政策,同时督促各项目按进度、高质量推进研究;应严格控制申请延期,提醒应结题及临近清理年份项目加紧结项,尤其近年清理项目较多的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
(2)对于中期检查项目,在提交相关材料的同时,各单位还要采用汇报会、座谈会等方式进行检查,检查会议由各单位科研科组织,欢迎2018年新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参加本单位组织的检查会议。每个检查项目需提交由评审专家填写的《年度检查意见反馈表》(附件4)。
(3)各单位科研科填写本单位《年度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5)和《申请延期汇总表》(附件6)。
(4)各单位应提交年检报告。报告一般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单位项目情况(如在研、结项、延期项目及其分析)、年度进展情况(如出版发表论著论文、获奖及提交决策咨询情况、成果宣传情况)、经费管理新办法落实情况、本单位在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中的举措及设想、存在的问题、意见及建议等。
四、材料报送
以上所涉材料中,各课题组将材料提交到各单位科研科,各科研科需提交到社科院的材料包括:
(1)中期检查项目提交《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其他项目提交《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展报告》(统一按照“负责人姓名+项目号+中期检查表”或“负责人姓名+项目号+进展报告”的格式命名,电子稿)。
(2)《年度检查意见反馈表》(仅中期检查项目提交,纸质稿)。
(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一式两份,控制在两个页面内,双面打印,纸质稿)。
(4)《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检查情况汇总表》(电子稿)
(5)《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延期汇总表》(电子稿)
(6)本单位的年度报告(电子稿)。
各单位上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
社科院联系人:沈梦冰、陈婵
联系电话:88208796
Email:mengbing@zju.edu.cn
附件7:《全校在研2015-2017年立项年度项目情况2018.10》
附件8:(全国社科规划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