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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扶持项目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31 浏览次数:2524

各有关学院、老师: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实施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的要求,积极贯彻落实有关工作部署,在2017年组织开展“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网络动画片)”的基础上,2018年继续进行“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扶持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推动中国优秀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及“推出更多健康优质的网络文艺作品”的要求,引导网络动画片创作者投身中国经典民间故事主题网络动画片创作,力争打造出几部广受观众认可、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优秀作品,用示范效应引领行业的行动方向。

二、工程内容

(一)项目征集

面向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各行业影视节目制作机构、各影视传媒类大专院校(院系),征集中华经典民间故事网络动画片创意与原创作品。

报名材料应包括:作品基本信息(包括作品名称、作品权利人、作品时长、主创人员等信息)、申报机构信息(机构简介与主要作品、负责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剧本大纲(包含1000字左右的故事梗概以及主要角色介绍等内容)、实施计划(包含创作进度安排、播出计划、宣传推广计划)以及实施条件、预算等基本情况。

(二)项目评议

1.各省局负责本辖区报名机构提交的材料初评工作,选定符合要求的项目报总局。

2.总局组织专家对通过初评的项目进行评议。符合要求的作品,列入“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扶持项目。

(三)项目的推进

1.总局与列入“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扶持项目的作品的制作机构签订协议书,并根据创意或剧本的思想艺术质量、创作难度、体谅等因素,向制作机构发放一期补助资金以扶持创作。

2.制作机构在总局的引导监督下丰富故事创意、打磨剧本、完善拍摄方案,推进创作。

(四)作品评议

1.列入“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扶持项目的作品,各制作机构提交完成的成片,省局初核后将成片和相应的材料报送总局。

2.总局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评议。通过评议的作品,列入《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优秀创作目录》。根据成片质量、拍摄成本等因素,向制作机构发放二期补助资金和证书。

(五)播出推介

推荐试听网站购买、播出《“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优秀创作目录》优秀作品,支持优秀作品的宣传推介。

三、作品要求

1.主题鲜明,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中国经典民间故事进行创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2.深入挖掘中国经典民间故事的文化内涵和精神价值,结合新时代特征进行创新表达,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

3.不得戏说恶搞,篡改颠覆经典民间故事;

4.互联网首播的原创网络动画片。

四、实施安排

(一)报名机构按照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各省级广电行政部门完成本地区材料初评,将符合要求的项目送报总局。

(二)总局组织专家完成材料复评,评选出“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扶持项目。

(三)各制作机构提交拍摄完成的成片,省局初核后将成片和相应材料送报总局。

(四)总局组织专家完成作品成片评议,制定《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优秀创作目录》。

五、申报方式

以学院为单位将征集到的网络动画片创意与原创剧本材料递交社科院,包括《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扶持项目申请书(含版权承诺书)》(一式2份,学院需在申请书及版权承诺书中签章)纸质资料和优盘等储存介质形式的电子版。

六、截止时间:20181114


社科院联系人:徐蕾

联系电话:0571- 88981068

电子信箱:zdxulei@zju.edu.cn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联系人:丁开

联系电话:0571-87163096

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数网处

邮编:310039


附件: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扶持项目申请书(含版权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