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8年中期检查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9 浏览次数:2228
各有关院系、老师: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及《教育部社科司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8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8〕111号),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对2016年立项的一般项目、2015年立项未通过中检的一般项目进行了中期检查,现将我校中检审核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各院系参加本次中期检查的一般项目审核情况以及按规定应拨付的项目研究经费情况(经费拨付情况另行通知),详见附件1。
2.本次延期中检、中检未通过的2016年度一般项目,暂停拨付项目三期研究经费,2019年重新进行中期检查(通知另发)。届时仍未通过中期检查者,将依据《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3.本次中期检查审核要点详见附件2。
附件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8年中期检查及拨款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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