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老师: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度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中期检查(简称中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2016年度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重点选题和一般选题。
二、中期检查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检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1篇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2016年度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期检查材料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简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已开通网上中检,请学院协助、督促项目责任人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简称《中检报告书》),在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及重大事项变更信息(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填报)。社科院对中检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在线打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简称《中检汇总表》),并在线审核重大事项变更申请表。
3.报送材料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2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4.在线填报信息及社科院在线审核截止日期:2019年1月15日。请项目负责人在此日期前在线填报中检信息。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19年1月18日。请各学院在此日期前将审核无误的纸质材料交到社科院。
四、其他要求
1.各学院要精心组织中检工作,按《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进行严格初审,并以中检为契机切实推进项目研究工作。
2.2016年立项的需要中检的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因故不能参加中检的,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检;本次中检审核未通过的,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检。
3.中检结果将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通知公告栏及我校校网予以公布。
社科院联系人:徐蕾
联系电话:0571-88981068
电子信箱:zdxulei@zju.edu.cn
教育部社科司联系人:刘杰 ,范丹卉,柴永昌
联系电话:010-58802730 010-66097529
传真:010-58803011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科技楼C区1001室北师大社科研究管理咨询服务中心
邮编:100875
附件2:2016年度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需要中检项目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