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 年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自主选题项目开展及经费使用情况年度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老师:
根据《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项目资助及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中宣办发〔2014〕17 号),中宣部于2014年以来分批划拨了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的自主选题资助项目经费,每人50 万元。按照管理办法和工作安排,每年要对项目开展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自查。根据中宣部干部局《关于做好2018 年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自主选题项目开展及经费使用情况年度自查工作的通知》 (中宣干字〔2018〕332 号)要求,现就2018 年度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1.资助项目开展情况。截至2018 年底自主选题项目的完成进度及阶段性成果,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是否按照申报计划开展相关工作,是否存在委托他人代为完成的情况。2014 年前曾获得过个人申报项目资助、未完成课题成果验收的,请尽快办理结项手续。
2.经费拨入单位对资助经费的管理情况。资助经费是否由经费拨入单位负责管理使用,有无经费转拨情况。经费支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专款专用,有无资金挪用情况。经费管理单位是否存在提取管理费情况。
3.人才对资助经费的使用情况。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是否在经费管理部门指导下按照《暂行办法》和相关规定合理使用经费,是否存在用于与备案项目的创作研究等无关的经费开支。
二、有关要求
1.请对照《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项目资助及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对未按项目计划进度开展工作的要加强跟踪管理力度,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对违规使用经费的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请于2019 年1 月23 日前,将自查报告及《2018 年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自主选题资助项目自查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zdxulei@zju.edu.cn。并将上述材料纸质件各一式2份递交社科院科研管理部上报教育部社科司。
社科院科研管理部联系人:徐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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