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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9 浏览次数:931

各有关学院(系)、老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教育部社科司每年开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清理工作。现将2014年度项目清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清理范围

根据《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自批准之日起,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12年。据此,本次项目清理的范围是:2014年教育部社科司批准立项的所有在研的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具体清单详见附件)。

2.清理要求

上述各类项目须在2019930日前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简称《结项办法》)的规定程序和要求登录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在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中在线提交结项申请,并提交《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以下简称《终结报告书》)及有关结项材料。

上述项目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责任人提出延期申请。申请者登录管理平台,在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中在线申请项目变更,填写《变更申请表》,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在线审核同意后,报教育部社科司在线审定。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到期仍未完成者将予以撤项。

至今未开展任何研究工作的项目,由所在学院(系)追回已拨经费,并对违反规定滥用课题经费者追究责任。用项目经费购置的图书、设备等属于国有资产,按规定全部上交所在学校。

3.组织工作

本次项目清理工作,以学院(系)为单位,由各相关学院(系)的科研科统一组织实施。各学院(系)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好这次项目清理工作,采取必要措施,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能够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实行信誉管理,项目完成情况将记入项目责任人信誉档案。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结题手续,详见http://rwsk.zju.edu.cn/index.php?c=Chinese&a=detail&catid=177&id=18628

4.材料报送

项目结项申请通过学校的在线审核后,可在上述规定日期前随时报送。

通过鉴定结项的项目报送下列材料:

1)在线打印的PDF版项目《终结报告书》一式2份(经费决算的财务部门签章须自行前往计财处加盖);

2)五位鉴定专家的《鉴定意见表(个人用)》原件各1份,复印件各1份;

3)《鉴定意见书(汇总用)》一式2份,同时发送电子版(Word格式)至zdxulei@zju.edu.cn

4)项目成果原件2套(成果为期刊论文可报送复印件,含期刊的版权页、目录页、论文正文并加盖所在单位科研科公章;未出版的书稿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正式出版后补报)。

申请免予鉴定结项的项目报送下列材料:

1)在线打印的PDF版项目《终结报告书》一式2份(经费决算的财务部门签章须自行前往计财处加盖);

2)项目成果原件2套(成果为期刊论文可报送复印件,含期刊的版权页、目录页、论文正文并加盖所在单位科研科公章)。


社科院科研管理部联系人:徐蕾

联系电话: 0571-88981068

电子信箱:zdxulei@zju.edu.cn


教育部社科司联系人:段洪波、刘

联系电话:010-6609756358802730

电子邮箱:moesk@bnu.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科技楼C1001室,北师大社科研究管理咨询服务中心

邮编:100875


附件12014年项目在研情况一览表

附件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撤项(终止)项目退回已拨剩余经费回执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