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9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之江青年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系)、老师:
经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学科组专家评审,省社科联党组研究,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我校下列课题为2019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之江青年课题”:
课题编号 | 课题名称 | 课题负责人 | 所在单位 | 成果形式 |
19ZJQN01YB | 景区全维数据与智能分析 | 吕佳颖 | 管理学院 | 论文 |
19ZJQN02Yß | 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下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系统间权衡关系研究 | 方恺 | 公共管理学院 | 论文 |
19ZJQN03YB | 秘而不宣:欲言又止导致的炫耀式消费 | 孙怡夏 | 管理学院 | 论文 |
19ZJQN04YB | 制度创业视角下大学创新创业转型研究 | 梅伟惠 | 教育学院 | 论文 |
19ZJQN05YB | 重识因材施教:儿童气质与教养的匹配研究 | 何洁 | 心理与行为科学系 | 论文 |
19ZJQN06YB | 可信任的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建构研究 | 王晓梅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论文 |
之江青年课题等级为省社科规划一般课题。课题立项后,课题《申报表》即成为有约束力的协议(申报表内容有与本通知不同的,以本通知为准)。请各有关单位和课题负责人按照《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牢固树立创新意识、问题意识和精品意识,恪守学术诚信,按计划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之江青年课题”的结题要求为:
1.成果形式为论文的,最终成果必须有2 篇(含)以上论文公开发表,其中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的核心期刊论文不少于l 篇;
2.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须有1 篇阶段性成果入编省社科联《浙江社科要报》或有1篇成果获省领导肯定性批示,以及不少于2.5万字完整的研究报告。
公开发表的论文,向有关领导、部门报送的研究报告,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浙江省社科规划之江青年课题成果”字样,否则结题时不予认可。
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须及时将完整的结题材料,经所在单位科研科对照结题要求审核把关后,递交社科院科研管理部上报省社科联规划办办理验收结题手续。结题材料包括:
1.研究成果2 套(成果形式为论文的,提供发表刊物原件1份及论文复印件1份,或与原件审核后的复印件2份;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提供研究报告全文打印稿2份及成果要报,如有领导批示、采纳证明、领导批阅等的附上佐证材料);
2.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题审批书》2份;
3. 最终成果要报2份(《成果要报》应简要叙述该成果最有价值、最能引起学界或领导关注的主要观点及其论证、社会评价,字数4000字左右)。
社科院科研管理部联系人:徐蕾
联系电话:0571-88981068
电子信箱:zdxulei@zju.edu.cn
省社科联规划办联系人:徐丹彤、董希望
联系电话:0571-87050492、88055096
电子信箱:zjssklghb@vip.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2,省计算技术研究所大楼701室(邮编31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