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关于推荐浙江文化艺术发展基金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1 浏览次数:462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浙江文化艺术发展基金项目评审工作,经研究,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文艺处拟在相关高校遴选增补部分评审专家,建立和充实专家库,主要包括文学、影视、广播剧、戏剧、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文艺理论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遴选条件
(一)思想作风正派,坚持原则,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具有副高职称三年以上,有较高专业水平,在相关行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威望和影响。
(三)了解文化艺术创作生产活动的特点与规律,熟悉文化艺术领域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四)身体健康,能保证参加评审工作的时间,并按要求承担和完成评审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 周岁。
(五)具有良好的道德操守,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二、报送要求
请相关单位科研科统一填写《浙江文化艺术发展基金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见附件) ,于5月13日下班前将电子版报送至社科院科研管理部工作人员邮箱:zdxule@zju.edu.cn。
社科院科研管理部联系人:徐蕾,联系电话:88981068,电子邮箱:zdxule@zju.edu.cn
省委宣传部文艺处联系人:金丽洪,联系电话: 87057131 ,电子邮箱:zjswxcbwy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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