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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中期检查和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9 浏览次数:1568

各有关学院(系)、老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后期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简称《项目管理办法》)、《教育部社科司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中期检查和清理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07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中期检查和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1.中检原则

以精简项目过程检查为原则,实施周期在3年及以下的一般项目,以有关学院(系)自我管理为主,不进行中检,不影响项目结项;实施周期在3年以上的(或延期至3年以上的)一般项目,在立项后第4年进行中检。中检结果不影响项目结项,但无故不参加中检者,不予结项。项目负责人应重视中检工作,按时保质完成研究计划。

2.中检内容

项目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情况以及阶段性成果产出情况。

3.中检方式

中检工作采取线上集中受理的方式,项目负责人通过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在线填报,再经社科院在线审核,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4.中检范围

2020年中检范围为:2016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尚未完成结项验收且未参加2018年中检的(含延期中检)。2021年中检范围为:2017年立项且在2021年中检工作开始前尚未完成结项验收的一般项目。2020820日至930日,中后期管理系统开放受理一般项目网上中检,系统将在线发布提醒,其中我校须参加中检的项目负责人请务必于2020924日前完成在线填报,社科院将于2020925-29日在线审核。各有关学院(系)科研科请根据本通知要求及时协助、督促本单位相关项目责任人开展填报工作。此后每年以此类推,教育部社科司不再单独发布中检通知。

二、清理工作

1.清理范围

根据《项目管理办法》规定,一般项目自批准之日起,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12年,在立项后第5年进入清理范围。2015年批准立项的一般项目清理截止时间为2020930日;2016年立项的一般项目清理截止时间为2021930日,以此类推。个别研究难度大、在清理期内确实无法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可按程序提交延期申请报教育部社科司审批。对未按期提交结项材料或延期申请的项目被教育部社科司作终止处理。

目前,2014年立项的一般项目目前仍在研(延期、未通过结项)的项目,各有关学院(系)科研科要督促上述在研项目责任人于20201231日前完成项目研究任务并办理结项手续、报送结项材料,到期未报送结项材料或未达到结项标准的,一律被教育部社科司作终止处理。

2.清理要求

清理范围内的一般项目须在截止日期前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简称《结项办法》)的规定程序和要求登录中后期管理系统,在线提交结项申请,通过学校在线审核后报送符合要求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以下简称《终结报告书》)及有关结项材料(纸质版)。上述项目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责任人在线提出延期申请,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经社科院在线审核同意后,报教育部社科司在线审定。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到期仍未完成者将予以终止。

对已终止项目,依托学校即日起冻结已拨剩余经费,有关项目负责人务必在30个工作日内到校计财处办理退款手续、退回教育部,并填写《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退回经费回执单》(附件)、及时将相关退款材料递交社科院科研管理部,通过中后期管理系统上传回执单扫描件。凡被终止的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实行信誉管理,项目完成情况将记入项目责任人信誉档案。

至今未开展任何研究工作的项目,由有关学院(系)追回已拨经费,并对违反规定滥用课题经费者追究责任。用项目经费购置的图书、设备等属于国有资产,按规定全部上交依托学校。

请各有关学院(系)高度重视项目中后期管理工作,及时提醒督促项目责任人按计划完成项目研究任务,遵守立项时的承诺,切实提高项目研究质量。

三、联系方式

社科院科研管理部联系方式:徐蕾,0571-88981068;电子信箱:zdxulei@zju.edu.cn

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联系方式:刘杰、范明宇,010-5880273058805145;电子信箱:moesk@bnu.edu.cn;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科技楼C1001室,北京师范大学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邮编:100875

管理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010-62510667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联系方式:010-66097563

 

附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退回经费回执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