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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度省社科联社科普及立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2 浏览次数:3505

各有关学院(系)、老师:

经专家评审、公示,省社科联党组研究确定,《浙商文化与新时代浙商精神简明读本》等63项课题(一般课题51项,立项不资助课题12项)立为2021年度省社科联社科普及年度课题;《职教教师科研工作实例操作丛书》等42项课题立为省社科联社科普及委托课题(我校立项名单见附件1)。《“健康微课堂系列”科普读物》等5项重点课题立为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课题(另行发文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协议书

2021年课题协议书实行网上签订。请各有关学院(系)通知课题负责人,从浙江社科网(http://www.zjskw.gov.cn)右侧功能区登录“科普课题申报管理系统”,登录系统后点击中期管理--发起申请--科普课题立项协议申报表(委托课题请点击中期管理--发起申请--科普委托课题立项协议申报表),进入立项协议申报表填写界面按表格要求填报相关内容,并上传个人及单位签章好的协议书扫描件,在系统上点击“转交下一步”,待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点击“转交下一步”至省社科联。

请课题负责人务必于20201027日前在线完成立项协议书的提交(其中《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社科普及课题立项协议书》可以在科普课题申报管理系统的“中期管理”栏目中下载填写,单位公章请到紫金港校区纳米楼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111号社科院窗口加盖社科合同章),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务必于20201030日前转交至省社科联,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该课题立项。  

注意:1.委托课题负责人若无系统账号,请点击系统登录界面右上角“个人注册”提交注册信息并经注册时所选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手机短信将收到系统登录账号及密码;2.《立项协议书》模版见附件23.《立项协议书》与课题申报时所填写的有内容出入的,以《立项协议书》为准。

二、课题周期和结题要求

1.课题周期:2021年度课题周期为2020918日到20211231日。所有立项课题必须在这个周期内完成出版、网络推广并达到结题要求,提交结题材料(有单独规定的除外)。无故未按时结题者,直接做撤项处理。撤项之后,课题负责人三年之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联课题。

2.结题要求:年度课题中成果形式为科普读物的,要求公开出版发行;网络作品由省社科联在 “浙江社科”今日头条号或者“浙江社科”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上发布,由作者负责推广传播。所有课题在公开出版或网络作品推送时,均需在显著位置标注“浙江省社科联社科普及课题成果”字样,无此标注者视为不符合要求,不予结题。具体结题要求和结题程序见附件3

三、经费资助

重大课题资助额度为 10-20 万元/项,重点课题资助额度为5-8 万元/项,一般课题资助额度为 1-5 万元/项,立项不资助课题经费自筹。2021年省财政资助经费到位以后,按核定额度一次性拨付到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省级财政预算单位列入该单位年初部门预算下达;市县预算单位纳入对市县转移支付范围,由市县财政拨付到负责人所在单位;其它依据省社科联制发的社科研究项目下拨经费的文件拨付(须开具收款票据)。

有关单位要加强管理,为课题完成提供必要的支持,督促课题负责人按时高质量地完成课题任务。

 

社科院科研管理部联系人及电话:徐蕾(88981068

电子邮箱:zdxulei@zju.edu.cn

 

省社科联联系人及电话:卿周子(87057499  

黄点点(81050875

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318号省行政中心2号院619620 

邮政编码:310006

电子邮箱:sklkpc@163.com 

 

附件1:2021年度省社科联社科普及课题立项名单.docx

附件2: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社科普及课题立项协议书.pdf

附件3:浙江省社科联社科普及课题结题要求和结题程序.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