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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一轮人文社会科学校设研究机构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5 浏览次数:371


各学院(系)、有关单位:

研究机构是推动学科建设、解决社会问题、服务国家发展的重要科研平台。根据《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管理办法》(浙大发社科[2018]3号)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梳理我校人文社会科学校设研究机构的建设情况,完善研究机构管理的体制机制,推动研究机构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同时也为保障新一轮机构考核评估工作的顺利启动,现决定对我校人文社会科学校级研究机构先行开展信息登记工作。

一、登记对象

2019年及以前由学校发文成立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包括研究院、研究中心(实验室)、研究所等。

二、登记内容

主要包括机构基本信息、人员组成情况、管理制度建设、成果及影响力等,详见《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信息登记表》(附件1)。

三、工作安排

1125-122日 研究机构填报信息

123-127日 挂靠单位审核,提出发展建议

四、工作要求

本次登记的信息将作为研究机构信息化系统建设的主要数据来源,也是即将启动的新一轮机构考核评估的基本依据。各研究机构要仔细梳理机构运行情况,认真填写登记信息;相关挂靠单位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督促各机构严格执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明确机构人事、财务、印章、场地等日常管理责任,并根据本单位研究机构的整体布局与发展规划提交审核意见。

五、其他

请各研究机构在122日(周三)前将信息登记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提交至挂靠单位。

请相关挂靠单位在127日(周一)下午17:00将本单位所有研究机构的信息登记表电子版打包以“挂靠单位名称+研究机构信息登记命名后发送至zdwk@zju.edu.cn,同时将纸质版提交至紫金港校区西三B207B社会科学研究院平台管理部。

联系人:蒋闰婧

电话:0571-88208799



附件1: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信息登记表.docx

附件2:《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管理办法》介绍.pdf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0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