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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全教办《教育成果要报》稿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2 浏览次数:3750

各有关单位、老师

为进一步推动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转化应用,更好地发挥教育科学界的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现向广大专家学者征集《教育成果要报》稿件。为做好我校成果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创办的《教育成果要报》是致力于服务党和政府决策的内部参阅刊物,围绕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着重反映对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对实践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应用研究成果。创刊以来,《教育成果要报》引起高层领导重视,得到中央领导和教育部领导多次批示,为推动教育科研发展、服务党和政府决策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征稿对象
  相关单位和个人(包括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承担者和非承担者)均可投稿。


  三、征稿要求
  1.选题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和针对性,真正反映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问题,反映教育事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紧迫问题和值得重视的潜在问题,反映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2.内容体现较高的理论含量和实践价值;分析深入透彻,言之有物,持之有据;充分运用新数据、新案例;所提建议务实管用、科学可行,注重建设性,富有启发性。
  3.观点鲜明,逻辑缜密,条理清晰,结构合理,文风朴实,语言精炼(3000字以内)。
  4.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四、激励办法
  1.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大课题(包括重大委托项目、重点招标项目)研究成果被《教育成果要报》采用1次及以上,并被领导批示,可以申请免于鉴定结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其它各级各类课题研究成果被《教育成果要报》采用1次及以上,可以申请免于鉴定结项。
  2.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两年内被《教育成果要报》刊发3篇以上研究成果,且产生重要影响、需要继续深入研究,可优先持续资助。非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被《教育成果要报》采用,完成该成果的主要负责人申请同类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时给予优先立项。
  3.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教育成果要报》刊发情况进行通报,并向作者所在单位及所在省(区、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出表扬函。刊发稿件入选《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成果要报汇编》,公开出版。

  五、稿件受理

1.请各学院科研科、各研究机构积极做好稿件的征集组织和审核工作。欢迎各专家学者积极报送稿件。

2.采取每周报送的办法,请各单位、个人于每周四下班前将稿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uyi904@zju.edu.cn;如研究内容有保密要求,请将文稿刻录光盘后送交至社科院智库管理部(紫金港校区西区文科组团成均苑3幢南面7楼710)。

3.投稿时请注明是否属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研究成果,并附上主要作者的单位名称、职称职务联系方式等。

4.为增强投稿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请参照《教育成果要报》样稿。(见附件)
  



  社科院联系人:俞一

  电话:88981205

  邮箱:yuyi904@zju.edu.cn

  附件:《教育成果要报》样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