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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关于申报2021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应用对策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04 浏览次数:1161

各有关单位、老师:

2021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应用对策研究课题即日起启动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

本次申报的2021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应用对策研究课题,包括在《浙江社科要报》上编发后追认的常规对策类课题,以及与有关部门合作设置的专项课题。

(一)常规对策类课题的参考选题详见附件1。研究者也可根据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问题,自主确定研究选题。

(二)部门合作课题包括法治(法规)、人大工作研究、地方立法、政协工作、社会重大舆情调研、统战工作、互联网发展工作研究、涉台研究、公共安全领域风险防控研究、三农、文化和旅游领域问题研究、第四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科技文化建设等13个专项课题,具体选题或选题方向、研究要求等详见附件2。申报部门合作课题的,原则上不得自行更改指南目录上的课题研究方向和内容。

二、申报要求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体现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结合浙江实际深入调查研究,数据充分,认证翔实,努力推出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对策建议具有可操作性的高质量研究成果。

(二)常规对策类课题和部门合作的社会重大舆情调研、公共安全领域风险防控研究两个专项课题不组织一次性申报,而是全年接受对策要报投稿。常规对策类课题的要报(0.3-0.4万字,邮件主题为“要报投稿+单位+姓名”)提交至省社科工作办规划处邮箱zjssklghc@163.com,社会重大舆情调研专项课题的要报(0.5万字左右)提交至zhangpu8023@dingtalk.com,公共安全领域风险防控研究专项课题的要报(0.5万字左右)提交至dilinlin@126.com

有在研省部级及以上社科课题的可以根据选题撰写对策要报投稿,要报(不作为在研省部级及以上课题成果)被采用并获得省级及以上领导批示等的,追认为省社科规划课题。

(三)部门合作课题(不含社会重大舆情调研、公共安全领域风险防控研究专项课题)实行网上申报。我校的网上申报时间为39日至321,社科院于2021322-23日对我校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请申请人及时关注申报系统中学校在线审核结果(被退回修改的,请及时修改、重新通过网上提交;已通过学校审核的,请及时准备纸质件申报材料提交给所在单位科研科),务必在2021321日前完成网上的在线申报各单位科研科于2021326日上午1200前,将本单位的《课题申报表》(一式2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9份)统一递交至社科院科研管理部。申请人网上申报时,请登陆浙江社科网(网址:http://www.zjskw.gov.cn),从页面右侧功能区中的【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申报系统】入口进入,按“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网络申报操作手册”填报。申报课题经省社科工作办组织专家评审后立项为省社科规划课题。

每位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省社科规划课题。申报人有在研省部级及以上社科课题未结题的,或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等被撤题或终止且尚在申报资格限制期内的,或有其他科研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且尚在申报资格限制期内的,不得申报。

三、课题级别和经费资助标准

(一)应用对策课题的立项等级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每人每年度限立1项省社科规划课题。

(二)常规对策类课题经费2万元/项,由省社科联拨付。部门合作课题每一选题(方向)原则上立1项课题,资助经费(见附件2)由合作部门或省社科联拨付。

 

网上申报技术支持联系方式:王佳林,0571-87290536

 

社科院联系方式:徐蕾,0571-88981068;电子信箱:zdxulei@zju.edu.cn

 

省社科联规划处联系方式:叶德清,0571-87053195;通讯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51号省行政中心二号院516室(邮政编码:310003)。

 

附件1:2021年度浙江省社科规划常规对策类课题参考选题.docx

附件2:2021年度浙江省社科规划部门合作课题申报要求一览表.xls

附件3: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及活页.docx

附件4: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网络申报操作手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