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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开展2021年度全省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需求和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7 浏览次数:580



各市、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省文物局,厅属各单位,各有关高校、企业:

为深入推进我省文化和旅游领域科技创新,促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供给与需求有效对接转化,充分发挥优秀科技创新在文化和旅游发展中的引领示范作用,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开展2021年度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需求和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内容

(一)征集范围

科技创新需求和典型案例征集活动重点围绕基础理论和共性关键技术、新时代艺术创作与呈现、文化资源保护和传承利用、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现代文化产业、现代旅游业、文化和旅游治理、文化交流和旅游推广等优先领域开展。

(二)征集内容

科技创新需求和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科技助力传统工艺振兴、线上线下融合展演、智慧文化场馆建设、智慧旅游、数字文化、文化和旅游智能化监管服务、文化和旅游装备提升、文物保护和非遗传承、数字化设计等。

二、征集要求

(一)科技创新需求

科技创新需求应基于文化和旅游发展的重大战略和现实问题,突出热点和难点,需求的解决有利于加强科学技术理论创新和推动实践发展,促进文化和旅游行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发展。

(二)科技创新典型案例

科技创新典型案例应基于新理论新技术与文化和旅游融合,符合以下要求:

1.先进性和创新性。案例应基于新技术与文化和旅游的融合,形成了新业务、新模式、新业态等创新应用,领先于行业,且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2.已产生可衡量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案例须已实施完成、运行稳定、价值显著,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或在生态文明建设、扶贫开发、乡村振兴等方面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

3.可复制性和示范推广性。案例应具有代表性,能解决共性问题,具有可复制性,对面临相似问题的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具有示范作用,规模适中。

4.案例须为近三年以来的创新成果。

5.申报主体近期如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主管单位和活动组织单位有权取消其申报资格。

、材料报送

(一)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2021年度浙江省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需求清单》(附件1)和《2021年度浙江省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典型案例申报表》(附件2)。电子版表格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ronnier@zju.edu.cn;纸质版表格一式一份交至紫金港校区西三B207B(社科院平台管理部),或扫描后形成PDF文件以邮件形式报送。

(二)典型案例申报表所附材料的图片应采用JP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不低于2M,视频应采用MP4格式,时长在10分钟以内。

征集活动截止时间为2021416逾期不再受理。


社科院联系人:寿容儿

联系电话:0571-88208799


省文化和旅游厅科技与教育处联系人:余逸尘

联系电话:0571-85215835


附件1:2021年度浙江省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需求清单.docx

附件2:2021年度浙江省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典型案例.doc



社会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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