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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201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未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2 浏览次数:514

各有关学院、课题负责人:

为严肃学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确保课题负责人如期完成研究任务,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要求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工作惯例,开展对到期未结项的2016年度各级各类立项课题的清理工作。

本次清理即日启动,我校受理结题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913日。请有关学院科研科督促课题负责人抓紧时间在该时限内报送材料,申请结题。逾期不结者,将被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做终止或撤项处理,按规定退回经费,课题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负责人所在管理单位需承担相应管理责任,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注:2016年度未完成结题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清单另行通知学院科研科

 

社科院科管部联系人:徐蕾

联系电话:88981068

电子信箱:zdxulei@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