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关于申报2022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老师:
国家艺术基金是由国家设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原创精品力作、培养艺术创作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面向全社会申报。2022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已于7月15日开始申报。为进一步做好国家艺术基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时间为7月15日至9月15日。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可在申报受理期内,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上申报管理系统”上传申报材料,并将申报表和申报材料邮寄到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各项目申报指南可到国家艺术基金网站下载。
二、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要求,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请涉及该类申报项目的单位、个人于8月16日前将正式审读申请提交至社科院,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委托省文化艺术研究院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审读。逾期概不受理。
三、2022年度国家艺术基金含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四类项目。具体申报指南和指南解读详见国家艺术基金网站申报指南专区(http://www.cnaf.cn/gjysjjw/jjsbzn/jjsbzn_list.shtml)。四类项目中前三类项目(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为机构或单位,申报人需提前联系社科院。
社科院联系人:金李绮
电话:88208796
E-mail:f021015@zju.edu.cn
省文化和旅游厅联系人:汪茜
电话:85215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