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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关于开展第十三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1 浏览次数:572

各学院(系)科研科:

经上海市政府批准,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决定,今年10月起组织开展第十三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请有关单位和个人认真准备、积极参与评奖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十三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范围:20191月至202012月期间完成并符合评奖有关规定的具有前瞻性、原创性等的优秀决策咨询研究成果。

二、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简称研究成果奖)奖项设置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单项奖。实行分类申请:研究成果奖(除单项奖外)申请对象为非上海市党政机关的单位和个人,且成果第一完成人为非上海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单项奖为内部调研奖,申请对象为上海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或成果第一完成人为上海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

三、上海市党政机关现任副局级及以上领导,不可以成果第一完成人身份申请奖项。

四、单位或个人申请奖项,同一第一完成人的成果,申请数量限2项。

五、实行网上申请。申请人先进行网上申请,预审通过后,由所在单位进行网上签章。(评奖系统网址:pj.fzzx.sh.gov.cn

申请人提交申请受理日期:20211019日至114日;单位网上签章截止日期:20211110日,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六、本届评奖活动依据《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励规定》(沪府办规〔202018号)、《关于〈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励规定〉的实施细则》(沪决咨奖委〔20211号)、本通知和《关于第十三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的实施办法》等进行,请申请人登录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门户网站(www.fzzx.sh.gov.cn)或评奖系统仔细查阅以上文件后再予申请。

七、咨询受理部门: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审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医学院路693楼;邮编:200032;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 -11:3013:30 -17:00;联系电话:021-64180263

请各学院(系)积极申报!

 

社科院联系人:任珂慧 鲁平

电话:88981068

邮箱:f021009@zju.edu.cn 


关于〈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励规定〉的实施细则.pdf

关于第十三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的实施办法.pdf

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励规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