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关于开展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5 浏览次数:1094
各有关单位、老师:
接全国社科工作办通知,现开展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中期检查对象
2019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含重大转重点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
2.各单位组织中检报告会
各单位应组织相关学科专家以会议方式进行项目中期检查,请于11月5日(周五)前将会议安排提交至社科院。欢迎2020、2021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参加本单位组织的检查会议。
各单位应提交中期检查报告。报告一般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中期检查概况、各项目进展情况和研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本单位在项目管理工作中的举措及设想、存在的问题、意见及建议等。
3.各项目组线上提交材料
项目负责人须在11月30日前登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的“项目中检管理”模块,填写并上传有关中期检查材料。
社科院联系人:金李绮、黄骏
联系电话:88208796、88208339
Email:f021015@zju.edu.cn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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