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关于2021年度浙江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领域)第五批拟立项项目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0 浏览次数:1312
各有关单位、老师: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和学校有关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增加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管理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现将2021年度浙江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领域)第五批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至12月16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社会科学研究院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到期后如无特殊情况,公示项目自然立项。
联系人:黄骏
联系电话:88208339
电子邮箱:huangjunzju@163.com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1年12月10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