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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求是智库”品牌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2 浏览次数:2843

各有关院系、智库机构:

为加快我校智库影响力和品牌建设,集中力量打造“求是智库”品牌,现启动2022求是智库品牌建设相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1.支持举办“求是智库”高端论坛(含线上及国际性会议)。支持各智库单位主办或承办相关智库研究主题或智库建设相关论坛。论坛需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优先资助(拟)形成品牌的系列论坛。论坛需冠名“求是智库”,并在会议宣传品、会议成果(如论文集等)和新闻报道中突出体现“求是智库”品牌标志和字样等内容。

2.支持举办“求是智库”系列讲座或沙龙(含线上讲座或沙龙)。支持各智库单位邀请国内外智库专家做智库研究或智库建设相关讲座或沙龙,优先资助围绕特定主题或领域的系列讲座或沙龙。讲座或沙龙宣传品、新闻报道中应突出体现“求是智库”品牌标志和字样等内容。

3.支持发布“求是智库”系列丛书(皮书)、刊物等。支持出版高水平智库研究著作、丛书、年度报告、蓝皮书、外文著作、期刊刊物等。要求具有原创性、前瞻性,围绕社会经济发展重要问题及国家战略,能够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或借鉴,或为智库研究提供重要学术支撑。优先资助具有决策和社会影响力的年度报告、蓝皮书、外文著作等。资助的著作丛书(皮书)等要求标识“求是智库”品牌标志和字样等内容,一般要求在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版(除外文著作、期刊刊物)。

4. 支持发布“求是智库”系列长报告、指数及指数模型。支持发布高水平智库研究长报告、指数及指数模型等。发布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线下或线上发布会、网络发布等。资助的“求是智库”系列长报告、指数及指数模型要求标识“求是智库”品牌标志和字样等内容。

5. 支持鼓励我校学者在省部级以上决策咨询机构担任负责人、委员、专家,参加中央内部座谈会或进行讲课,担任中央讲师团、宣讲团成员,探索将相关活动纳入智库成果评价体系。

6. 支持“求是智库”其他品牌建设相关项目。如支持机构自主运营新媒体平台(如视频号、直播号等)或与新闻媒体开展长期合作并开设制作专门栏目,支持与国际智库或研究机构开展其他形式的交流活动等。

 

二、支持方式

1.对申请“求是智库”讲座、论坛的,依据活动水平、活动规模及活动影响力等因素综合考察并遴选后,视情况予以一定经费支持。

2.对申请“求是智库”丛书(皮书)的,根据丛书内容,会同浙大出版社组织遴选后,视情况资助出版经费。

3. 其他“求是智库”品牌活动或成果依据形式、内容、规模、影响力等进行综合考察并遴选后,视情况予以一定经费支持。

 

三、申报方式

本计划采取一年两次集中申报、定期评审的方式。上半年申报截止时间为510日;下半年申报截止时间为930日。各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相关品牌建设活动。

各单位将已进行或计划进行的相关活动、计划出版相关丛书(皮书)及其他拟发布的成果等具体信息填写至附件申报表,并附相关支撑材料,发送至maoxinyi0116@zju.edu.cn。社科院遴选通过确定支持额度。若计划进行的相关活动因故取消或中止,相关支持经费将不再拨付或予以收回。

 

联系人:毛心怡、周石

联系邮箱:maoxinyi0116@zju.edu.cn

联系电话:88981205


附件1:“求是智库”论坛、讲座沙龙申报表.xlsx

附件2:“求是智库”丛书(皮书、刊物)申报表.xlsx

附件3:“求是智库”长报告、指数申报表.xlsx

附件4: 参加中央内部座谈或讲课、省部级以上咨询委情况申报表.xlsx

附件5:“求是智库”品牌建设其他项目申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