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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关于开展2022年浙江省文旅导师工作室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3 浏览次数:694

有关学院(系):

根据《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2年浙江省文旅导师工作室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为破解文化和旅游领域人才断层问题,进一步加强浙江省文化和旅游领域高水平、高技能人才建设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于近日开展了2022年浙江省文旅导师工作室申报推荐工作。根据通知,本次学校共有1个申报名额。现开展校内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浙江省文旅导师工作室的规范名称为“浙江省+领办人姓名+专业领域名称+导师工作室”,由我省文化和旅游领域艺术创作与表演、科技与教育、公共文化服务与推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旅游规划、创意设计、经营管理、乡村振兴等方面的名家英才领办,主要开展带徒传艺、业务创新、数字化改革工作,传承和推广本行业高水平人才技能技艺、实践经验、创意设计和成果。

已被评为省级及以上各类大师(名家、名匠等)工作室称号的不在申报之列。

二、申报推荐条件

(一)有名家。导师工作室的领办人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在文化和旅游领域某一方面有较深造诣,取得显著成绩,在省内外同行业中出类拔萃,享有较高声望,有水准、有能力、有意愿、有精力进行带徒传艺。原则上要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入选)地厅级及以上优秀专家或人才称号(人才项目);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能够承担导师工作室日常工作;申报的导师工作室拥有不少于3人(含领办人)的团队成员,可以包含柔性引进人才;同时,领办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文艺创作与表演方面,个人主创或主演艺术作品获得本专业领域公认的国家级奖项,或专业技术水平在同行中影响力大、认可度高;

2.在科技与教育、公共文化服务与推广方面,有突出业绩和贡献,在成果研发、数字化体系构建、模式创新和品牌打造等方面,取得显著效益;

3.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方面,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的文物项目;或在文化基因解码工程和文化标识建设中有显著的转化利用成果;或具有省级及以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称号,有丰富的非遗领域从业经验、较高的传承与创新能力,在带徒传艺、作品(产品)转化创新等方面成果突出;

4.在旅游规划、创意设计、经营管理、乡村振兴等方面,业务能力突出,实践经验丰富且可复制与推广,有较强的文化和旅游相关领域理论基础和创新能力,所负责项目对我省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竞争力提升有直接作用,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有导向导师工作室以《浙江省文化和旅游领航计划》为导向,突出产业化、数字化,应用性、引领性特点,坚持守正创新。要围绕文化浙江、诗画浙江建设,依托项目,融入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进程,发挥导师工作团队优势,立足单位进行艺术创新、技能提升和技术攻关,并总结推广创新成果、绝技绝活、先进经验、服务模式、创新设计等。

(三)有保障。申报单位要建立导师工作室管理制度和人才培养技艺传承机制,明确导师工作室工作职责,并签署工作协议;有较为完善的人才培养、评价、奖励政策制度;能为导师工作室提供固定的工作场所和相关设施、设备,有必要的经费支持。

(四)有项目导师工作室开展工作要依托项目进行。项目可以是文化和旅游创新团队与有关人才培养计划项目,或所在单位需要解决的技艺难题或业务提升项目,也可以是设区市及以上重点项目,或承担绝技绝活代际传承任务等。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申报。本次试点面向全校学院(系)进行申报,每个学院限报1个。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浙江省文旅导师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1);

2.申报报告,包括导师工作室所在单位概况,导师工作室领办人和团队成员情况(见附件2),导师工作室基本条件和所在单位支持措施,以及导师工作室建立后工作计划、主要工作方向等;

3.推荐材料。导师工作室领办人和成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领办人地厅级及以上荣誉(获奖)证书、技术成果证书等复印件。

(二)审核认定。学校将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确定1个导师工作室报至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审阅材料、集中评议、实名表决等程序,提出导师工作室候选名单,报厅党组审定。

(三)授予称号导师工作室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发文公布,并颁发牌匾。

四、其他

各学院(系)确定推荐名单后,将浙江省文旅导师工作室申报表(一式三份)、申报报告(三份)、工作室人才团队成员信息表(三份)以及领办人审核单位盖章的推荐材料复印件(三份,与申报表、申报报告、工作室人才团队成员信息表共同装订成册)与电子材料一并于520日前报送社科院平台管理部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杨  悦

地  址:紫金港校区成均苑3幢(文科创意B楼)704

电  话:0571-88208799

邮  箱:f022009@zju.edu.cn



附件:1.浙江省文旅导师工作室申报表

2.浙江省文旅导师工作室人才团队成员信息表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2512


附件1 浙江省文旅导师工作室申报表.doc

附件2 浙江省文旅导师工作室人才团队成员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