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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关于申报教育部体卫艺司2022年度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专项任务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5 浏览次数:1141

各有关单位、老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以及《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教育部体卫艺司决定启动2022年度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专项任务项目(以下简称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2022年度设专项任务项目8项(见附件1)。项目申请人需根据项目清单申报,结合实际自拟题目。题目应表述规范、准确。

2.项目资助额度:原则上每项专项任务项目资助1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应为普通高等学校或教育科研机构从事学校体育、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学校美育、学生军训与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的全职教师或研究人员,具有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

2.所列项目组成员,项目申请人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并签字。

3.项目申请人限报1项,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2项专项任务项目。

三、申报办法

1.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学校各项目(见附件1)限报1项,总数不超过8项,超项学校组织专家遴选。

3.请各学院(系)科研科于2022820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社科院科管部,项目申报书电子版、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23发至社科院工作人员邮箱f021009@zju.edu.cn

四、其他要求

1.专项任务项目经费按照《体育卫生国防艺术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教育课题研究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项目申请人应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编制项目预算。

2.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申报单位应切实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不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3.专项任务项目申报结束后,经专家组遴选,结果在教育部网站公示。

 

社科院联系人及电话:任珂慧,88981068;钉钉名片:任珂慧。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联系人及电话:刘翠萍,010-62794455,13661326301。

高军,010-66096474。

附件1:项目清单.docx

附件2:申报书.docx

附件3:申报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