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系):
近日,浙江省已启动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试点建设工作,根据通知要求,浙江大学限报3个实验室。为切实做好本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的遴选,学校拟先行开展校内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浙江省委文化工作会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促进条例》《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四五”规划》等精神,以“真”“情”“实”“意”为导向,秉持科学精神,坚持正确方向,鼓励学术交叉,服务国家战略,建设一批具有浙江特色的实验室,提升哲学社会科学原始创新能力,构建自主的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为“两个先行”贡献社科力量。
二、申报条件
严格对照《关于启动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相关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实验室所依托学院(系)需对实验室建设进行配套支持。
三、申报限额
本次实验室实行限额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各文科院系限报1个实验室,鼓励各院系加强合作交流,整合优势团队,联合申报。
四、工作安排
1. 各相关学院(系)提交申报意向(10月14日前)
2. 各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10月20日前);
3. 社科院组织实地走访及论证(10月28日前);
4. 学校确定申报方案并上报(10月31日前)。
五、其他要求
1. 有申报意向的相关学院(系)填写《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申报意向表》(详见附件2),并于10月14日(周五)前将申报意向电子版通过邮件发送至社科院;
2. 申报单位填写《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申报书》(详见附件3),并于10月20日(周四)下午17:00前将申报书电子版以“实验室名称+所在学院”命名后通过邮件发送至社科院。
联系人:王雪 联系电话:0571-88208799
地址:紫金港校区成均苑3幢704室
附件1 关于启动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