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关于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与建设工程“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阐释” 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老师:
经研究决定,启动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与建设工程“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阐释”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主题,深入研究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更好服务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
二、选题方向
1.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逻辑体系研究
2.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方法论研究
3. 新时代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研究
4. 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使命任务的深刻内涵、哲学基础、时代价值研究
5. 坚持人民至上的历史逻辑和实践路径研究
6. 中国共产党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研究
7. “三个务必”的理论内涵与制度保障研究
8. 新时代推进人类文明新形态研究
9. 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原创性贡献与世界性意义研究
10. 中国式现代化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机制与路径研究
11. 中国式现代化的深刻内涵和哲学基础研究
12. 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演进和发展路径研究
13. 提升国内大循环、国内国际双循环质量和水平研究
14. 新时代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研究
15. 新时代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研究
16. 新时代强化人才引领驱动研究
17. 新时代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研究
18. 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研究
19. 新时代推进文化自信自强研究
20. 人类文明新形态的中国传统文化基础研究
21. 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研究
22. 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研究
23. 新时代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研究
24. 规范财富积累的体制机制研究
25. 收入分配制度创新研究
26. 促进第三次分配的公共政策体系研究
27. 新时代推动绿色发展研究
28. 新时代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研究
29. 中国共产党以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生成逻辑研究
30. 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研究
申请人可围绕上述选题方向,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题目设计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体现有限研究目标,突出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
三、申报要求
1.申请人应为我校在职教师(含博士后人员),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项课题。
2.在研的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类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不能以已立项项目的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
四、资助经费
资助经费一般为2-6万元,立项后先拨付部分经费,结题验收通过后再拨付剩余经费。
五、其他规定
1.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
2.课题研究成果发表时要求署名“浙江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研究员”,且同时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英文为: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
3.如获批立项,项目负责人应积极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研究项目。
4.项目负责人应积极在报刊媒体上发表理论宣传文章,积极向有关部门报送决策咨询报告等阶段性研究成果。
六、申报安排
1.项目申报书用A4纸双面印制装订,于2022年11月14日(周一)前,由所在学院审核盖章后统一交至社科院,同时提交电子版。
2.社科院和中特中心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名单,并将评审结果在网上进行公示。
联系人:张英琪、叶文
联系电话:88982384、87075320
联系邮箱:zhangyingqi@zju.edu.cn
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浙江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