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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31 浏览次数:2801

各有关单位,各课题负责人:

经专家评审,省社科联党组研究,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审批同意,现将 2023 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课题、后期资助课题以及重大课题等立项名单予以公布,详情请见附件。

立项相关事宜如下:

1.立项时间: 2022  8  30 日起。

2.课题立项后课题《申报表》即成为有约束力的协议(《申报表》内容有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3.请各课题负责人和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按照《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按计划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研究过程中,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牢固树立创新意识、问题意识和精品意识,立足学术前沿,恪守学术诚信,着力推出代表我省研究水准的研究成果。

4.课题成果发表、结题等有关要求详见《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细则》。重大课题的总课题结题以后,《申报书》中的子课题负责人完成研究任务并达到结题要求的,可确认为一般课题(原则上子课题不得超过 3 项)。重大课题须与子课题同时办理结题手续。

5.后期资助课题负责人请按照专家意见完成书稿修改,于 2022  12  23 日前将书稿电子版(word 格式)发至科管部邮箱(f021009@zju.edu.cn),邮件标题为“后期资助书稿+课题编号”。由科管部上交省社科联,由省社科工作办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等推荐出版。如需自行安排出版的,必须向省社科工作办提出申请,征得同意后,按照省社科规划后期资助课题的出版要求统一版式,否则视为自行放弃出版资助。

2023年省规划项目立项名单(常规、后期资助、重大、直接委托).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