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研究院关于做好文科2022年年终科研总结和2023年科研工作要点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总结文科发展经验、加快推进新一轮“双一流”建设、高质量实施“十四五”规划等工作,请各单位及时总结今年科研工作,凝练科研工作的成绩和亮点,做好2022年度科研工作总结和2023年度工作要点的报送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本次报送包含两部分内容,分别为2022年科研工作总结和2023年科研工作要点。
2022年科研工作总结须结合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年度重点科研工作任务、“十四五”科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新一轮“双一流”建设推进情况等,体现本单位在科研工作方面的重点举措、重要进展、鲜明特色、典型经验,做到文字精炼、内容翔实、亮点突出、数据准确。
2023年科研工作要点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校将要召开的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学校第五次文科大会精神,对照“十四五”规划和“双一流”建设方案等,提出本单位2023年科研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主要措施等。科研工作要点要紧扣学校和本单位科研发展的需要,体现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支撑国家建设世界主要科学中心、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推动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走在前列”的要求,做到重点突出、条理清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
二、报送要求
总结报告和工作要点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各学院行文格式参考社科院发放的纸质版《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二〇二一年科研工作总结、二〇二二年科研工作要点》。研究机构总结行文格式参考附件。
三、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在2023年1月9日之前将报送内容电子版发送至社科院。
各学院工作总结请报送至rwsk@zju.edu.cn,联系电话:88981089,联系人:邵文韵;
各研究机构总结请报送至挂靠学院,由各学院统一报送至zdwk@zju.edu.cn。未挂靠在学院的研究机构,工作总结请直接报送至zdwk@zju.edu.cn。联系电话:88208799。联系人:寿容儿。
(注:按照《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研究机构无正当理由,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及时递交年终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的,学校将依照相关程序予以撤销。)
附件:文科研究机构2022年度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要点提纲.docx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