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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关于申报2023年浙江大学“重要国家和区域研究”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7 浏览次数:923

各有关单位、老师: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外交思想,落实浙江大学全球开放发展战略,鼓励文科教师主动参与全球性重大议题设置,提升国际问题研究能力和水平,服务国家战略和外交大局,学校今年继续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设置“重要国家和区域研究”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申报的选题应为围绕国家重大外交战略、重要国别和区域、重大国际问题开展的针对性研究,重点推进“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亚洲研究、大国研究以及全球治理、重要国际组织、国际关系理论创新、文明交流互鉴等研究。鼓励跨学科综合研究。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研究专项分为重点项目和年度项目。

重点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2-3年,资助额度一般为6万元/项,分三次拨付:立项后、中期检查通过后、结题后,各拨三分之一。重点项目的结题成果须为专著或高水平学术论文,如为专著,可适当追加出版资助经费。

年度项目完成时间为1年,资助额度为2万元/项,立项后一次性拨付。年度项目强化形势预判、风险预测、对策预演,旨在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学理支撑和智力支持。年度项目成果形式应为决策咨询报告,立项后要求提交2-3篇高质量决策咨询报告且被学校采纳上报;或至少有一篇报告获省部级以上采纳或批示。

立项数量根据申报项目质量和年度预算控制数确定。

三、申报要求

1.申请人应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

2.本年度有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在研的老师不得再以负责人名义申报本项目。

3.本次申报不设具体选题,申请人可自行拟定项目名称及研究内容。申请者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书》文本要求简洁、规范、清晰,突出研究重点,明确研究目的和任务。

4.研究成果发表时要求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英文为: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

 

请各学院(系)科研科汇总申报材料,于315日(周三)前,将纸质《项目申报书》(附件)一份交至社会科学研究院,电子版发至liyu007@zju.edu.cn

 

联系人:赵怡、李煜

地址:紫金港校区成钧苑3幢(创意B楼)709

       电话:88981910

邮箱:liyu007@zju.edu.cn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3227

附件.重要国家和区域研究专项申报书.docx